近日,香港保險業監理處發布的2016年一季度長期保險業務臨時統計數據顯示,內地訪客購買的香港人壽新造保費占比再創新高,占第一季度香港新造個人業務總保費的34.2%。
盡管風險提示、監管措施接踵而來,但內地投保人前赴后繼赴港購買保單的熱情似乎并未受到影響。業內人士提醒,與內地保單不同,香港監管部門對保險產品的現金價值無具體要求,大多數長期期交保單在保單前期現金價值很低,前兩年甚至為零,客戶如果退保將承受較大的損失。
內地訪客保費節節攀升
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香港保險市場向內地訪客發出的新造直接個人人壽業務保費為131.75億港元,較去年同期上漲93.48%,幾乎翻番。而同期香港直接個人人壽業務的新造總保費為385.45億港元,同比漲幅僅為6.01%。
這意味著,內地赴港投保的新造保單很大程度上推高了香港個人人壽業務保費。第一季度內地訪客的新造直接個人人壽業務保費占香港個人人壽業務新造總保費的比重已高達34.18%,再次超越了2015年度的24.18%,創下新高。
內地投保人赴港購買香港保單的熱情從2010年開始爆發式增長。據悉,2006年到2010年之間,內地訪客的新造直接個人人壽業務保費走勢還屬于波動性發展,最高峰發生在2007年,為52.49億港元。
險種上來看,如果說2008年之前內地人買香港保單以投連險為主,那么2010年之后他們更多地購買人壽及年金保險。數據顯示,在2016年一季度131.75億港元的內地訪客新造直接個人人壽業務保費中,人壽及年金保險有125.91億港元,投資相連保險僅有5.79億港元。
境外投保維權成本高
事實上,赴港投保的火爆早已不是新聞,從以前的“地下保單”到如今堂而皇之通過第三方平臺銷售,內地人士投保業務占香港保險行業的業務比重正逐年快步上升。有分析人士表示,非法從事境外保單銷售既擾亂境內保險市場競爭、干擾外匯管理秩序,造成境內消費者被誤導和權益維護成本高,又可能存在非法向境外轉移和藏匿財產等違法犯罪問題。
根據規定,對于保險營銷員、保險中介機構或保險公司存在組織或協助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行為的,監管部門將依法采取納入保險從業人員黑名單,給予行政處罰等方式,追究中介機構、保險公司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記者了解到,目前很多內地銷售境外保單的銷售模式是,一些香港保險代理公司、經紀公司在內地設立一個理財公司、咨詢公司,或者與內地保險中介機構以合作的形式銷售境外保險產品,而這些相關理財公司會向潛在內地客戶推銷保險,進行保險產品方面的講解宣傳,而內地客戶達成簽單意向后,將安排專人陪同去往香港,再由特定合作的香港經紀公司或者保險公司負責后續的簽合同等工作。
需關注外幣匯兌風險
事實上,早在今年年初,保監會就發布了 《關于內地居民赴港購買保險的風險提示》指出,因香港與內地保險業務在適用法律、監管政策以及保險產品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赴港購買保險應關注法律、匯率、收益不確定、退保損失等風險。
“內地居民在港購買的保單,賠款、保險金給付以港幣、美元等外幣結算,消費者需自行承擔外幣匯兌風險。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分紅險,目前內地保險產品遵照監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檔演示紅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別為3%、4.5%和6%;香港保險大多數產品通常采用6%以上的投資收益率進行分紅演示。但分紅本身屬于非保證收益,因此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島城一家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丁經理表示。據了解,與內地保單不同,香港監管部門對保險產品的現金價值無具體要求,大多數長期期交保單在保單前期現金價值很低,前兩年甚至為零,客戶如果退保將承受較大的損失。
(記者 景虹)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