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第二批9家稅優健康險經營保險公司的獲批,具有經營稅優健康險資質的公司已經達到12家。記者查閱保監會網站了解到,目前僅人保健康、泰康人壽、陽光人壽三家公司推出了相應的稅優健康險產品。可以抵扣個稅的健康險目前僅限單位集體投保。
對盡管稅優型健康險可以抵扣個稅,但目前推出稅優型健康險的陽光人壽、泰康人壽等保險公司都僅支持單位集體購買,這也意味著,個人無法單獨購買稅優型健康險。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保是投保稅優型健康險的重要前提。泰康、陽光等保險公司均在其稅優健康險的保險條款中寫明,投保范圍在滿16周歲,且已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才能投保稅優型健康險。
與普通健康險不同的是,稅優型健康險支持投保人帶病投保。普通的商業健康險在投保人投保前都會要求出示相應的體檢報告,如果投保人患有保障范圍內的疾病保險公司或拒絕保險。但稅優型健康險在投保范圍中明確寫明,投保時身體健康狀況為既往癥的,且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已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滿1年的,且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作為合同的被保險人。在相同保費的基礎上,健康人群每年給付限額為20萬元,既往癥人群則為4萬元。針對保障范圍,投保人的藥品費、住院手術費、床位費等住院醫療費用;住院前7天以及后30天的門診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血液透析、肝硬化治療等特定門診治療費用;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門診治療費用均可獲得覆蓋。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李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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