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購奔馳車3個月修6次 4S店拒退換稱有問題再來修
車子6次進4S店檢測維修,正常行駛中全車儀表指示燈報警,踩剎車車向前走,加油不提速……近日,榆林市民李波致電陜西傳媒網新聞熱線反映,今年3月初在西安新豐泰之星奔馳4S店買了一輛奔馳C200,開回家一個星期就出現了諸多問題,現在這輛車自己不敢開,4S店也檢修不出具體問題,又不同意退換,他花錢買來了大煩惱。
買車3個月修6次 疑因加裝件出問題
李先生介紹,他一家人生活在榆林,因為打算在西安發展,所以選擇來西安買車。今年3月11日,他花30多萬在西安新豐泰之星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新豐泰之星公司”)購買了一輛原裝的奔馳C200。
李先生說,第一次發生故障是6月13日車開回家第三天,車輛在正常行駛中,突然電腦系統報警,全車儀表指示燈閃動亮起,并提示“停止運作”。他撥打了奔馳全國服務熱線,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熄火,重啟,車輛恢復正常。然而,在3個月的時間里上述相同癥狀頻繁出現,而且越來越嚴重。“最嚴重的時候,全車儀表指示燈報警,踩油門沒有反應,踩剎車車向前走。有一次發生故障正在高速上,想起來都有些后怕。”李先生說。
“在咨詢了新豐泰之星公司銷售客服之后,我將車就近開進指定的榆林4S店。期間反復5次進店維修,沒想到第6次榆林4S店以故障經查為加裝件引起,而加裝件非奔馳原裝為由拒絕維修。”讓李先生不解的是,加裝件非原裝他并不知情。
4S店:拒絕退換 建議車主將車先開回家
對于安裝了非原裝的加裝件李先生無法接受,“新豐泰之星公司的汽車銷售向我解釋說‘裝潢’一般指的就是非原裝產品。”
記者隨后聯系西安新豐泰之星公司,該公司售后服務顧問吳曉龍說,汽車裝潢是由車主當時自己選擇的,車輛的電腦故障具有偶發性,李先生反映的車輛問題確實存在,但是,車拖回來以后,經過技術人員試車和電腦系統連接測試都沒有發現問題,因此無法找到故障源。
“就目前的狀況,建議李先生把車先開回家,跑出問題了隨時電話聯系4S店,我們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但是李先生車輛出現的情況不符合退換條件,公司無法滿足其退換要求。”吳曉龍說。
對此,李先生表示,“不管是原車還是加裝件,買車時我是一次性刷卡付款,現在車不能享受全國聯保,而且檢測不出具體故障,如果問題找到,修好了最好,但是,現在讓我開回去用,用我和家人的生命安全來測試這輛車的安全性,我無法接受。”李先生要求西安新豐泰之星公司出具一份書面材料,保證車開出去是沒問題的,但是遭到拒絕。
律師:可以依據“新消法”要求“退一賠三”
陜西浩公律師事務所趙小東律師向記者介紹,如果能夠認定銷售方確實存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消費者不僅可以退貨,還可以依據“新消法”規定要求“退一賠三”。一些汽車4S店在實際銷售過程中,存在不少“隱諱”行為和捆綁服務等霸王條款,消費者在購買時往往是買回去使用了數個月,甚至更久才發現,此時要讓4S店承認自身錯誤,非常困難。尤其是汽車等大件商品,技術含量高,專業性較強,對于消費者來說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一旦發生糾紛,經營者往往強詞奪理,百般狡辯,能找出種種理由推脫責任,此時消費者往往處于被動和弱勢地位。
趙律師建議,對于汽車維權,發現問題,車主第一時間應收集車輛歷史維修證據,如圖片、錄音、修車憑證、購車發票等證據。掌握了相應的事實證據后,可先與4S店協商,如若不成可通過消委會、工商局等多種方式協調,若4S店依然拒絕退賠,車主不妨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 閔聲)
[編輯: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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