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交通部:車輛非緊急情況不得在長大橋隧上(內)停車
據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交通運輸部近日印發《公路長大橋隧養護管理和安全運行若干規定》?!兑幎ā访鞔_,車輛通過長大橋隧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違反交通標志、標線和信號燈指示行駛,除遇緊急情況外,不得在長大橋隧上(內)停車。
《規定》適用于高速公路及普通國省道上具有重要意義或特殊結構的特大橋、大橋,以及特長隧道、長隧道的養護和運行管理,長大橋隧目錄由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管理實際確定,并及時更新。其他公路橋隧可參照執行。
《規定》指出,長大橋隧養護管理和安全運行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科學養護、安全運行、保障暢通”的原則。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長大橋隧經營管理單位應當保障長大橋隧監測、檢測、養護、應急和安全運行資金。
《規定》明確,長大橋隧經營管理單位是長大橋隧設施養護管理和安全運行的責任主體。長大橋隧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做好養護、管理、運行工作,保證長大橋隧處于良好技術狀況和運行安全。
《規定》提出,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維護長大橋隧運行秩序,除依法開展的活動外,不得侵占長大橋隧建筑控制區,不得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從事采礦、采砂、采石、取土、爆破等危及橋隧設施安全的活動。車輛通過長大橋隧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違反交通標志、標線和信號燈指示行駛,除遇緊急情況外,不得在長大橋隧上(內)停車。
《規定》指出,禁止利用長大橋隧堆放物品、搭建設施以及鋪設高壓電線和輸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的管道。其他確需利用長大橋隧鋪設管線設施的,不得對長大橋隧安全產生影響,并報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同意,與長大橋隧經營管理單位簽訂鋪設協議。
管線設施依附在長大橋隧上(內)的,其產權單位應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避免因設施故障引發安全事故或影響交通。長大橋隧改建、擴建、維修時,管線產權單位應當履行鋪設協議的規定。
《規定》強調,長大橋隧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工作制度,編制風險辨識手冊,建立風險動態監控機制,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對發現的隱患應及時采取相應的處治措施,必要時協調相關部門實施交通管制。
《規定》還提出,當遇有導致長大橋隧交通中斷、重要受力構件損壞或其他易引發重大傷亡的突發事件時,長大橋隧經營管理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措施,會同有關單位迅速疏散車輛和人員,盡可能保證車輛、人員安全和長大橋隧安全,并為進一步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創造有利條件。經營管理單位應將突發事件情況按規定上報,并跟蹤事件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