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裝配式建筑最高可獎500萬元
市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近日安排“裝配式建筑產業推廣應用獎勵資金”,用于獎勵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單體裝配率達到40%以上的非政府投資項目(含40%),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勵。
根據近日出臺的《關于組織申報青島市裝配式建筑產業獎勵資金的通知》,獎勵資金主要面向我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單體裝配率達到30%以上 (含30%),單體面積大于5000平方米的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政府投資項目除外)。其中,單體裝配率達到40%以上的項目(含40%),給予100元/平方米的獎勵,單個項目500萬元封頂。單體裝配率在30%-40%之間的項目,給予60元/平方米的獎勵,單個項目200萬元封頂。
獎勵資金由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青島市財政局管理。申報單位違反財經紀律,虛報、冒領獎勵資金的,除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外,列入不良記錄,5年內不再受理該單位任何財政支持或獎勵資金申請。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崔 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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