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整治“僵尸車” 到底有多難
長期停在胡同里的“僵尸車”
“僵尸車”里擺滿了空水桶
布滿灰塵的車身、干癟虧氣的輪胎、散發出陣陣異味的車廂……這些長期停滯不動、占據公共空間和有限停車資源的“僵尸車”,不僅是影響人們日常生活秩序的一大困擾,引發的各種衛生與安全隱患更是讓人心存憂慮。
數據顯示,截止到7月底,市占道經營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已統計廢舊機動車2246輛,目前已處置1727輛,其中集中拖移609輛,車輛所有人自行清理1118輛。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近幾年關于“僵尸車”的整治行動從未停止,而其中的“易”與“難”也常常令參與行動的一線工作人員充滿無奈,“如果只是把‘僵尸車’拖走,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前期對‘僵尸車’車主身份的認定,甚至對于‘僵尸車’車輛的界定都有很大難度。”一位社區工作者告訴記者,“目前有關‘僵尸車’的治理仍存在法律缺位和空白,而這也確實為整治行動帶來了一定的被動性,如果能通過法制層面對‘僵尸車’的治理提供有力支撐,整治工作會更容易開展,治理也會更高效。”
■現場
短短百米小巷就有6輛“僵尸車”
記者跟隨東城區景山城管隊的執法人員在對景山街道錢糧胡同21號、38號門前的兩輛“僵尸車”進行執法時看到,這兩輛車不僅全車布滿塵土、外觀破舊,而且四個輪胎都已經虧氣干癟,“其中的一輛車在這兒停了十幾年了,從來就沒見人開過。”一位附近居民告訴執法人員,“就這兩輛車卻占了半個胡同寬,能給清走真是謝天謝地了。”
經由交管部門查找通知,兩輛“僵尸車”的車主到了現場。其中一位車主說,這輛“僵尸車”有十多年沒用了,就一直放在自家門前,雖然早就有處理的打算,但由于個人原因一拖再拖,“就把它扔那兒了”。在交通和城管部門監督下,兩位車主最終找人將車輛拖至停車場停放,下一步將進行報廢處理。
而在記者采訪的另一處現場,短短百余米的小巷中就停放著6輛“僵尸車”。在位于紅廟北里93號的胡同內,和這里寧靜整潔的街巷環境格格不入的是貼著胡同墻邊兒停著的一溜兒“僵尸車”,6輛車全部都是面包車,其中有3輛明顯“僵尸”年頭很長了,破敗的車身上連車牌都沒有,有一輛后備箱的門子都已經掉了下來,幾輛車的車胎都漏氣干癟。順著已經破碎的車窗望進去,里面的座椅已經發霉腐爛,散發出陣陣臭味。
“這幾輛車停在這兒時間可不短了,其中有3輛怎么也得停了六七年以上,好像一直就沒見著有車牌子。”家住附近的趙大爺告訴記者,“趕緊給弄走吧,您看看這個胡同總共才多寬,滿打滿算也就4米,現在胡同治理得挺干凈,這幾輛車停在這兒特別礙眼。”
“這幾輛‘僵尸車’我們已經給街道綜治部門上報了,下一步會在車身張貼告知書,按照流程來進行處理。”紅廟北里社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居民也說不清這幾輛車是誰家的,他們看著這些‘僵尸車’煩,我們也很著急。”
■怪象
“僵尸車”變“庫房”皆因有利可圖
記者采訪時發現,隱蔽于居民區和胡同內的“僵尸車”中有很大一部分都被用作了簡易“庫房”,只因為使用成本低,有利可圖。
“我們在執法中發現,‘僵尸車’被‘廢物利用’屢見不鮮,車身成為小廣告的陣地,車內成了倉庫或者是攤位。有的‘僵尸車’說是無主車,等到要按照程序拖移走時,就有人跑出來認領,原來車主其實就是附近某個商戶,他們純粹是把‘僵尸車’當免費庫房了。”一位城管隊員向記者透露,“因為城區房租貴,隨便租個房間也得每月小幾千,像這樣瀕臨報廢的機動車,一個月房租差不多就能買一輛,而且往附近小區里一停,想取東西還方便,我們在執法中就發現有人把‘僵尸車’用來存放飲料和調料小食品。”
不僅僅是被某些商戶用來當“庫房”,有的小區居民還把“僵尸車”變成了自家的“儲物間”。“之前在對‘僵尸車’進行整治時,有一輛夏利車真是費了勁了。”朝陽區十里堡社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都以為這車是小區里一個老爺子家的,因為車里被他放了很多書報和硬紙殼,居民都投訴這輛車,特別擔心哪天發生火災。但老爺子就是不同意挪車,一說挪車就跟我們嚷嚷。”然而讓社區工作人員沒想到的是,按照流程由交管部門查找車主后,竟然發現老爺子其實根本就不是這輛車的車主……他也是幾年前看這輛車放在小區里沒人動,就據為己有把車門鼓搗開,往里邊放了自家東西。最后這輛“僵尸車”按照無主車被拖移出了小區。
據不完全統計,整治行動中發現的所謂無主“僵尸車”中有一半以上都曾被商販利用當過“庫房”。這樣的亂象在某種程度上為“僵尸車”的存在提供了潛在“市場”。
■尷尬
界定“僵尸車”
尚無法律依據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近年來本市對于“僵尸車”的整治工作一直在進行,然而整治過程中存在的一些難點和瓶頸卻讓參與其中的屬地街道以及交管、城管等執法部門撓頭和尷尬。“比如如何界定‘僵尸車’就是一個問題,僅憑車輛的外觀就能認定嗎?如果按照停放時間來計算的話,多久沒動的機動車可以算作‘僵尸車’?這些目前并沒有一個嚴格的認定標準。”
另外,“僵尸車”停放位置的不同也有不一樣的執法主體。如果“僵尸車”違章停在建筑物紅線圖以外,交警就可以依照《交通安全法》依法處罰,包括采取拖車措施;而如果“僵尸車”停在紅線圖內,屬于行政執法范圍,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城管部門則有權對紅線圖之內的違章停放車輛進行處罰或拖走。但是對于長期占用公共道路臨時停車位的“僵尸車”,雖然其擠占了公共資源,但因為并非違法停車,目前法律上仍然是空白,現有的做法只能是屬地街道聯合交管、城管等部門在張貼告知書并無人認領的情況下,以妨礙公共交通安全的名義將其拖移離開。
而在對“僵尸車”車主的查找方面更是困難重重,雖然交管部門通過車牌號或者車輛發動機號可以查到該機動車曾經的車主信息,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因為機動車出現了車主變更等復雜情況而最終無法確定或者聯系上現任車主。
“‘僵尸車’是公民或法人的私有財產,執法部門在對‘僵尸車’進行整治和處理時首先要確定財產性質,在處置時要做到依法依規。”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接受記者采訪時提出,“僵尸車”的隨意長時間亂停亂放是對于公共利益和他人行權的侵占和阻滯,必須給予糾正和制止。目前整治“僵尸車”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現行法律法規缺少明確的規制,而相應立法又有些滯后;另外,由于“僵尸車”的停放地點復雜多樣,導致處罰主體不明、具體的執法部門不明以及處罰力度不夠等諸多問題。
李大進建議,要從根本上整治和解決“僵尸車”問題,首先要盡快完善法律程序,明確對“僵尸車”的界定,明晰有關執法部門的職責,比如出臺治理“僵尸車”的地方性法規,同時明確主責部門職責分工和處罰細則,從源頭著手。
■探索
“僵尸車”如何長效管控
針對“僵尸車”問題,北京市專門成立了占道經營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并于近期制定并印發了《2017年集中整治長期停放廢舊機動車工作方案》,并牽頭組織開展集中整治長期停放廢舊機動車專項行動,針對侵占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公共區域、居民社區、城鄉結合部長期停放廢舊機動車問題,以城六區為重點,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全面排查和清理,通過排查建賬一批、集中移送一批、自行清理一批、查處整改一批,集中拖移一批長期停放、嚴重影響市民出行和市容環境的廢舊機動車。
截止到7月底,市占道經營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已統計廢舊機動車2246輛,目前已處置1727輛,其中集中拖移609輛,車輛所有人自行清理1118輛。
整治之后如何保證“僵尸車”不再冒頭?記者了解到,目前東城區正在探索對“僵尸車”進行長效管控,將“僵尸車”整治納入背街小巷“十有十無”專項整治,由區首都環境建設辦牽頭,督促指導屬地街道及有關部門開展整治;然后由區交通支隊具體落實車輛拖移、停放等相關工作,明確執法主體,保障資金來源;另外就是發揮網格化工作平臺和屬地街道作用,對“僵尸車”做到隨發現、隨上報、隨處置。
據悉,下一步市占道經營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會同市城管委共同研究將廢舊機動車專項整治工作納入背街小巷“十有十無”整治行動,形成長效機制;同時督導各區不斷鞏固深化屬地政府牽頭組織的部門聯動、定期摸排、定期移送、聯合清理的治理整頓長效工作機制,防止違法行為反彈。同時,相關部門也提醒市民,如發現路側停放的廢舊機動車,可撥打122交通報警熱線進行舉報,如發現胡同、小區等處停放的廢舊機動車,可撥打12345市政府便民電話或者12319首都環境建設熱線舉報。(本報記者 左穎 文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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