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水表太敏感”不該是推責擋箭牌
武漢市東西湖區馬池路銀湖九號小區的業主胡先生向媒體報料,兩個月來,他的房子一直空置,室內水龍頭關閉,水表卻顯示用水量高達90多噸,還有幾名業主也有類似狀況。對此,物業解釋:小區更換的新水表太敏感,水閥未關緊,或有空氣流動,都會轉動,但物業只能按表先收費。(8月7日《楚天都市報》)
沒有用水水表卻在走,顯然是水表出了故障。物業應聯系自來水公司對水表進行檢查和校對,與業主協商解決費用糾紛??墒?,這家物業生硬地回避了“故障”兩個字,改用“敏感”這種模棱兩可的說法來推卸責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但現在很多小區都是小高層和高層住宅,超出城市供水水壓服務范圍,需經加壓設施完成二次供水。所以,水務集團對大部分小區采取總表制,統一供水和收費,再由物業向每一戶代收。由于多了這個中間環節,“最終用戶”的含義變得很模糊,安裝更換水表的是開發商,收費的是物業,費用最后到供水公司,千頭萬緒,斬不斷理還亂。
水表走得準不準,關乎家庭切身利益,因此,國家規定水表安裝前須強檢,涉事小區換水表才3個月,就出現這樣的問題,前期檢查是否到位?水表是否出現故障?如果出現故障,應該怎么處理?這些溝通和處理的工作,物業作為直接收費方,理應承擔并做到位。
但現實狀況下,物業代收水費基本是義務勞動,缺乏積極性去主動改善服務,解決問題。檢索相關案例,此類糾紛的解決方法要么是業主與物業協商解決,要么是訴訟維權。無論哪種,都需要先檢測水表,明晰雙方責任。而檢測費用究竟由哪一方承擔,又會出現新的爭議。
一戶一表,直接繳費,當然是解決問題的終極方法,但囿于各種困難,短期內恐怕難以實施,很多小區都會長期面臨物業代收水費的狀況。要解決因“水差量”產生的水費糾紛,最終需要主管部門去明確權責,厘清開發商、業主、物業和供水公司的法律關系,為協商和解決糾紛,給出足夠的法律依據。讓業主維權有路徑,有流程,有實效,讓物業不用再拿“敏感的水表”當擋箭牌。
[編輯: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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