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九部門鼓勵房企發展租賃業務:辦公用房也能用于出租住人
資料圖 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據住建部官網20日消息,日前,住建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鼓勵房企拓展住房租賃業務,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應,國有廠房、商業辦公用房等可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水電氣執行民用價格。
《通知》提出,培育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鼓勵國有、民營的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設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賃業務。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要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 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
同時,加大對住房租賃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及資產支持證券,專門用于發展住房租賃業務。鼓勵地方政府出臺優惠政策,積極支持并推動發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
《通知》要求,建設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提供便捷的租賃信息發布服務,推行統一的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實現住房租賃合同網上備案;建立住房租賃信息發布標準,確保信息真實準確,規范住房租賃交易流程,保障租賃雙方特別是承租人的權益;建立健全住房租賃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制度,強化住房租賃信用管理,建立多部門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測,為政府決策提供數據基礎。
《通知》表示,將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應。鼓勵各地通過新增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租賃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賃住房供應,優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對象和新市民供應。按照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統一工作部署, 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
鼓勵開發性金融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加大對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通過合理測算未來租賃收入現金流,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分期還本等符合經營特點的長期貸款和金融解決方案。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針對住房租賃項目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住房租賃企業和金融機構運用利率衍生工具對沖利率風險。
積極盤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賃。
鼓勵住房租賃國有企業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廠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改建后的租賃住房,水電氣執行民用價格,并應具備消防安全條件。探索采取購買服務模式,將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或國有企業的房源,委托給住房租賃企業運營管理。
《通知》還要求,創新住房租賃管理和服務體制,整頓規范市場秩序,嚴厲打擊住房租賃違法違規行為。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承租人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憑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等有關證明材料申領居住證,享受相關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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