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網信辦:互聯網直播服務企業7月15日起需登記備案
資料圖 李珂 攝
據國家網信辦官網12日消息,為進一步治理網絡直播亂象,加強對網絡直播平臺的規范管理,國家網信辦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全國互聯網直播服務企業自7月15日起,向屬地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登記備案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備案主體為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轉載服務、傳播平臺服務的互聯網直播服務企業(包括開辦直播欄目/頻道的商業網站新聞客戶端),以及其他類互聯網直播服務的企業。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許可的中央(地方)新聞單位(含其控股的單位)主管主辦的相關業務平臺不在此次備案之列。
通知要求,各屬地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應主動通知本地區互聯網直播服務企業進行備案,明確所需材料、提交形式等要求,提供電子版《備案表》,并督促有關企業在接到通知30日內,向屬地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現場提交紙質版與電子版材料。各互聯網直播服務企業要認真落實備案有關要求,逾期不備案的違法違規企業,網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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