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工程款結算問題與施工方發生糾紛,為獲得錢款就采取極端方式,關掉施工電閘,結果被打成輕傷。近日,城廂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此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鄭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林某和城廂區某房地產的工地有土方結算糾紛。2014年10月一天下午,林某來到施工地,準備繼續討要該筆工地款,但雙方依然沒有談妥,并再次發生糾紛。林某一氣之下便將工地上正在施工的塔吊電閘關掉,這一舉動使得整個工地施工受到了影響。
負責工地施工的鄭某某發現了這一情況后,便上前勸阻,但林某拒不肯將電閘重新打開,鄭某某遂強行拉開林某并動手打了林某,致其眼睛、手指等部位受傷,經鑒定,林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2015年2月,鄭某某委托他人與林某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協議,由鄭某某賠償林某損失合計105000元。林某對鄭某某的行為表示諒解。同年5月,鄭某某向公安機關投案。(陳志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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