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網友在金碧坊發貼《昭通綏江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茍禎鴻玩弄女性、騙錢索賄》稱,“云南昭通市綏江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茍某玩弄女性,欺騙感情,騙取錢財,索取賄賂”,并曬出一張雙方的聊天記錄及一張茍某簽名的50萬元“借條”。記者5日從昭通市公安局新聞辦獲悉,該局已組成調查組協助當地紀委開展調查,茍禎鴻已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
貼子稱,茍某(結婚狀態下)于2011年5月2日將醉酒當事人(兩人曾系同學)帶回新灘派出所的宿舍,并在其“朦朦朧朧”的狀態下兩人發生了關系;隨后茍以離婚娶當事人為由交往后,當事人兩次懷孕兩次墮胎,但茍并未離婚。帖子附上了一張簽有“茍禎鴻”的50萬元“借條”,名義系茍付還當事人交往期間來回見面等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茍承諾2015年6月28日還,但至今未還。當事人在帖中留下了自己的全名、身份證號以及家庭住址。
目前,昭通市公安局已組成調查組協助當地紀委開展調查,茍禎鴻已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 (記者 楊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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