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弗洛伊德案最后一名警員被判刑
美國明尼蘇達州一名地方法官7日頂格判處喬治·弗洛伊德遭“跪殺”案最后一名涉案警員4年9個月監禁。這名警員不愿悔過,拒絕認錯。
袖手旁觀
亨內平縣法官彼得·卡希爾今年5月認定,前警員杜·陶犯有協助和教唆二級過失殺人罪。卡希爾7日在宣判前說,他原本希望被告表達更多悔恨、遺憾,承認對弗洛伊德之死負有一些責任。
2020年5月25日,亨內平縣明尼阿波利斯市非洲裔男子弗洛伊德因涉嫌使用假鈔,被收到舉報后趕來的德雷克·肖萬等4名警員逮捕。肖萬在托馬斯·萊恩和亞歷山大·金協助下,用膝蓋跪壓弗洛伊德頸部長達9分半鐘。其間,弗洛伊德反復懇求,說“我無法呼吸”,肖萬等人并沒有住手,弗洛伊德最終死亡。
杜·陶在證詞中稱,當弗洛伊德懇求饒命時,他只是充當“人肉交通錐”,攔住圍觀路人。“我無意做任何惡意之事或者……傷害任何人。”
卡希爾在長達177頁的判決書中認定,杜·陶的行為把肖萬等三名警員同人群分隔開,讓他的同事得以繼續限制弗洛伊德,并阻止旁觀者提供醫療救助。
作為控方證人,明尼蘇達州助理總檢察長埃琳·埃爾德里奇在證詞中說,杜·陶對肖萬等同事的行為“袖手旁觀”,還阻止一名消防員施救,后者受過專業醫療急救訓練,本可以給弗洛伊德進行心肺復蘇。
杜·陶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稱他是“一個有家庭的正派好人”,表示將上訴。
最高刑期
杜·陶是明尼蘇達州法院就弗洛伊德案審理的第四名、也是最后一名判刑的警員。按照美聯社的說法,就他所獲罪名,監禁4年9個月是最高刑期,通常是4年。這一判決結果甚至重于檢方尋求的4年3個月刑期。
杜·陶曾拒絕同明尼蘇達州檢方達成認罪協議,稱在認為自己沒有錯的情況下認罪是“撒謊”。
明尼蘇達州一家聯邦地區法院先前認定杜·陶侵犯弗洛伊德的公民權,判處3年半監禁。一家聯邦上訴法院4日維持這一原判。聯邦法院和州法院判決將合并執行。
相比之下,萊恩、亞歷山大·金在州法院分別獲刑3年和3年半,在聯邦法院分別獲刑2年6個月和3年。
肖萬2022年7月被聯邦法院以侵犯弗洛伊德公民權的罪名判處21年監禁,被州法院以謀殺和非預謀殺人罪判處22年半監禁。
弗洛伊德之死在全美乃至全世界引發對美國警察濫用暴力和美國社會系統性種族歧視的抗議浪潮。
明尼蘇達州助理總檢察長埃爾德里奇在證詞中說,弗洛伊德的遺言“回蕩全球”,他“在長達9分多鐘的束縛過程中敘述了自己的死亡過程,直到他失去知覺,停止呼吸,心臟停止跳動”。
(程家芮)
[來源:新華社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