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報觀察丨文創商和博物館互指抄襲 文創產品版權糾紛為何如此之多?
博物館文創再生抄襲糾紛。
近日,山西一家文創商指責陜西歷史博物館售賣(以下簡稱“陜西博物館”)的一款文創產品(雁魚銅燈金屬書簽)有抄襲其產品(雁魚銅燈冰箱貼)的嫌疑。陜西博物館回應海報新聞記者,稱自己才是被侵權方。
上述山西文創商負責人白先生告訴海報新聞記者,目前公司已向雁魚銅燈金屬書簽的出品方移博(深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銷售方陜西博物館、委托生產商深圳市錦玉昌隆智造科技公司出具律師函,要求停止侵權行為。
近兩年,隨著國內旅游的火熱以及博物館熱的興起,文創產品的熱度也隨之上升。與之相應的,有關文創產品版權的糾紛也日益增多。
海報新聞記者調查發現,不管是博物館還是文創企業,圍繞文物、文創相關知識產權保護這一課亟須補上,這一課既關乎知識產權保護,也關乎文物的活化利用。
陜西博物館文創涉嫌抄襲?
山西雁魚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雁魚文化”)負責人白先生無意中發現,陜西博物館的雁魚銅燈金屬書簽(以下簡稱“雁魚書簽”),疑似抄襲公司出品的雁魚銅燈冰箱貼(以下簡稱“雁魚冰箱貼”)。
白先生回憶,約兩個月前,有文創愛好者提供線索,稱陜西博物館銷售的一款書簽與自家商標和一款冰箱貼高度相似。8月初,他專程前往陜西博物館實地查看,發現博物館一樓文創區售賣的“雁魚銅燈金屬書簽”的確與自家出品的一款冰箱貼在外觀上高度吻合。
白先生說自己當場就提出了質疑,但陜西博物館方面一直未與其進行有效溝通。無奈之下,白先生通過社交媒體曝光此事。
對于此事,陜西博物館的工作人員回應海報新聞稱,雁魚書簽是根據陜西博物館的館藏文物創作的,“實際上咱們才是被抄襲的一方”。
對于陜西博物館的回復,白先生并不認可。他稱雁魚冰箱貼是以山西朔州出土的西漢彩繪雁魚青銅釭燈為原型二次創作的,目前該文物由國家博物館收藏,“和陜西的雁魚燈是有區別的。”
公開資料顯示,雁魚銅燈曾是西漢的流行燈品。國家博物館、陜西博物館、山西博物館等均藏有雁魚銅燈。陜西博物館的彩繪雁魚銅燈,出土于陜西省神木市店塔村。國家博物館的彩繪雁魚青銅釭燈,出土于山西省朔縣(今朔州市朔城區)照十八莊。
兩者原型出自不同文物,為何白先生認定是陜西博物館抄襲了公司的設計?
白先生解釋,兩個文物雖然都是雁魚銅燈,但是文物造型等有一定區別,“比如山西朔州出土的雁魚銅燈,大雁的脖頸處有很多翎羽細節,羽毛上面也有很多圓點裝飾物,這都是陜西博物館的文物所不具備的。”
白先生表示,在最終的文創產品上,雁魚書簽的大雁脖頸上是有裝飾的,“更重要的一點,在燈罩內,我們用了類似光線放射的圖案擬作燈芯,雁魚書簽也沿用了這一燈芯設計,而陜西博物館考試用的A卷,卻做出了B卷的答案。”
文創商:博物館工作人員純屬不懂
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國內許多文博機構都出品了跟雁魚銅燈有關的文創產品,包括國家博物館的彩繪雁魚青銅燈冰箱貼,江西省海昏侯國遺址博物館的雁魚銅缸燈夜光冰箱貼等。
這些基于雁魚銅燈的文創產品,整體樣式都屬于“大差不差”。據了解,這些文創產品都是基于上述博物館館藏文物創作的。
白先生說,全國這么多博物館的雁魚銅燈文創產品,就陜西博物館的產品跟他們的產品最像,所以才會產生侵權糾紛,但陜西博物館工作人員的回應“純屬不懂”。
陜西博物館的工作人員在接受海報新聞采訪時表示:“實際上咱們是被抄襲的一方,這件文物是漢代文物,咱們這邊有一件館藏文物,現在是被他(雁魚文化)抄襲了。”
“我覺得他們面對媒體肯定不會扭曲事實,胡亂回應,他們就是不懂。”白先生表示,“按照相關法律,一般來說,根據文物進行文創產品設計是不需要授權的,說我們抄襲他們的館藏文物純屬無稽之談。”白先生提到,創作出的文創產品是受版權保護的。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認可白先生的說法。付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節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著作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這意味著,古代文物和古建筑等由于創作人大多已去世超過五十年,其版權已進入公共領域,不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因此,從法律層面看,個人或組織可以無償使用這些文物的原型進行文創設計。
此外,付建律師提醒,文創企業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注重對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的部分,例如某些文物形象已經被申請商標注冊,在這種情況下,避免與之相似或混淆,或某些文物的攝影作品等,他人享有著作權,未經授權不可直接使用,否則也屬于侵權。其次,要注意某些近代文物依然在著作權保護期內,此種情況下,也需要經過授權。最后,某些文物可能直接由博物館或其他單位進行管理和擁有,有一定的處置權,或博物館已經進行了創作。此種情況下,可能也需要獲得博物館或其他單位的授權,以及避開與其開發過的作品雷同等。
文創產品版權糾紛為何多?
一位不愿具名的博物館業內人士表示,不少文物在文物器形上高度相似,比如青銅鼎。如今,許多博物館都根據自家藏品開發出冰箱貼、雪糕等系列文創產品,一些產品因此出現高度同質化,“藏品看不出太大差別的情況下,‘二創’產品雷同的情況確實比較多。”
陜西省社會科學院文化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張燕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之所以雷同產品很多,是因為全國文創的東西很多,但都在文物的基礎上做產品,文化元素再創造、再創新的東西并不多。“有獨特的創意就不會產生目前這種效果,說明是同質化的文創產品造成了目前的局面。”
白先生認為上述情況還屬于更加“高級”的做法,“對文創行業破壞最大的還是直接盜版,一些小商家、小廠家直接仿造你的產品去售賣,這種情況對于原創企業的傷害更大,維權也更難。”白先生表示,這種廠家通常轉產極快,“哪個產品火就做那個,熱度下來就換另一個產品,這種行為對行業的破壞更甚。”
此前,甘肅省博物館的爆款文創產品銅奔馬玩偶就被大量盜版,唐宮夜宴走紅后“唐宮小姐姐”也遭遇侵權,故宮的“奉旨旅行/如朕親臨行李牌卡套”等文創產品被仿制、蹭熱度等,頤和園“百鳥朝鳳”雕花口紅發生著作權權屬爭議糾紛等,均受到廣泛關注。
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上一篇文章指出,由于文創侵權行為各式各樣、地域范圍廣、檢測和溯源難度大,原創者常因維權成本高、時間長、舉證難度大等原因難以真正維權。即使部分權利人獲得勝訴判決,侵權方也往往會因“非法獲利額高于判賠額”,選擇繼續侵權。
上述文章指出,應加快構建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機制,形成治理合力。相關部門應健全文創知識產權投訴、審查“綠色通道”機制,方便創作者通過專門渠道反饋侵權線索,實現快速受理、快速審查、快速維權。同時,還應定期開展文創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巡查,進行線索收集,重點關注有影響力的文創產品,及時發現有侵權苗頭的行為。嚴格執行對已查實案件的懲罰措施,對侵權行為形成強大震懾。此外,數字時代,網絡平臺成為文創產品侵權的主要渠道,應加強對文創產品的監測審查權責。產品上架前,平臺經營者要進行嚴格的知識產權核查,及時屏蔽和下架侵權產品。
海報新聞首席記者 陳嘉偉 報道
[來源:海報新聞 編輯:趙清琳]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