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規范全省地方級自然公園建設管理
日前,省自然資源廳修訂印發了《山東省地方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全省地方級自然公園建設管理,促進自然公園持續健康發展。《辦法》自7月20日起施行。
地方級自然公園,是指經省級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依法劃定或者確認,對具有生態、觀賞、文化和科學價值的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跡和自然景觀,實施長期保護、可持續利用并納入自然保護地體系管理的區域,主要包括地方級風景名勝區、地方級森林公園、地方級濕地公園、地方級地質公園、地方級海洋公園等。
本次修訂的《辦法》,更加注重統籌生態保護與民生保障之間的關系。首次明確在地方級自然公園內修筑規劃確定的科普宣教等設施,開展民生設施的運行維護與必要的升級改造,修筑突發自然災害預防、救助設施和軍事設施,以及地方級自然公園內原住居民,在固定生產生活范圍內修筑必要的生活用房和種植、養殖等生產設施,不再編制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不再組織專家論證,僅填寫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報相關部門同意后即可實施,進一步簡化審批手續,減輕基層負擔。
記者 張文婷 通訊員 趙坤 王樹軍 報道
[來源:大眾日報 編輯:王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