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新建住宅陽臺將設置污水管道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今年3月1日起,《青島市城鎮排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11日下午,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市水務管理局解讀《條例》修訂情況。修訂后的《條例》涵蓋城鎮排水規劃與建設,排水管理,設施運行維護、保護以及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內容,堅持綠色發展理念,落實雨污分流、海綿城市建設等要求,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并將內澇防治融入規劃、建設和管理全過程,保障城市安全發展。
城市排水是一項系統性、綜合性工程。修訂后的《條例》強化城鄉統籌與排水系統布局,將法規名稱由“城市”排水條例修改為“城鎮”排水條例,并將《條例》的適用范圍明確為“本市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為城鄉統籌發展奠定了基礎。同時,《條例》將城鎮排水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與海綿城市建設、防洪排澇等專項規劃相銜接,明確了城鎮排水設施建設與道路、綠化、水系等相關設施建設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的要求。
排水管網是城市的“靜脈血管”,也是一項看不見的“里子”工程。《條例》對城鎮內澇防治提出了多項具體規定,通過規劃先行、設施建設、源頭減排等多方面措施,旨在全面提升城鎮排水系統的抗澇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和環境質量。《條例》堅持源頭治理,明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需按照海綿城市要求,建設雨水源頭減排設施,發揮建筑、道路、綠地等對雨水的吸納、滲透和調節作用,減少雨水徑流和初期雨水污染。鼓勵雨水的資源化利用,減少雨水徑流對排水系統的壓力。排水設施維護管理單位在汛期加強對廣場、立交橋下、涵洞、隧道、地下構筑物、地勢低洼區域等易澇點排水設施的巡查,增加必要的強制排水設施和裝備。《條例》還新增了城市排澇風險評估制度和災害后評估制度,要求汛前對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限期處理。
城鎮各類排水設施既是城鎮建設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污染防治、改善環境質量不可或缺的基礎。《條例》突出了管網、泵站、污水處理設施以及再生水利用等城鎮排水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對碧水保衛戰工作中存在的排水管網錯混接、雨污不分流等問題以及違規排污等行為進行了規范,并提出“雙禁止”原則。強調城鎮排水實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禁止將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及自然水體,禁止雨水排入污水管道。新建住宅陽臺必須設置污水管道并納入施工審查,既有住宅的陽臺未設置污水管道的,要結合實際制定改造計劃,逐步增設污水管道。這些規定將加快解決汛期時段或用水高峰期存在的雨污混排、污水冒溢等影響河流水質的突出問題,助力全市碧水保衛戰縱深推進。
城鎮排水是城市發展的“生命線”,關乎民生福祉、生態安全和城市形象。《條例》的修訂實施,既是解決當前問題的“及時雨”,更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長遠策”。青島將以《條例》施行為契機,全面提升城鎮排水治理能力,優化管理服務流程,提高排水服務質量。今年全市重點實施張村河水質凈化廠二期及一期提標改造工程、西海岸新區風河生態運動公園場外管網配套工程等16個水務項目建設,不斷補齊建設短板。項目實施后將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0萬噸/日,更新改造管線60公里,進一步提高城區排水能力。持續完善排水許可長效管理機制,引導排水戶積極主動辦理排水許可。強化源頭治理,對排水管網開展溯源排查工作,建立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協同查處超標排放、破壞排水設施等違法行為,維護良好的城鎮排水秩序。
[來源:青島日報 編輯:趙曉珊]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