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熱評丨打開窗戶說亮話,香港問題出在建設一個什么樣的香港上
6月8日下午,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舉辦了《基本法》頒布30周年網上研討會,全國人大不久前通過的“涉港國安立法決定”成為研討會焦點。研討會傳遞出這樣一個明確信息——當下必須把香港問題的本質點破、說透,香港現(xiàn)在的主要問題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民生問題,而是政治問題。香港問題出在建設一個什么樣的香港上。
眾所周知,香港和祖國內地實施的是“一國兩制”。“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有兩方面,一是維護國家主權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二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和穩(wěn)定。這兩點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缺一不可。而基本法則是將“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制度化、法律化。香港回歸祖國后,中央始終堅持按照“一國兩制”方針處理香港事務,從未動搖過。可以說,“一國兩制”是香港繁榮穩(wěn)定的基石,也是香港社會各界的最大公約數(shù)。但現(xiàn)在,有人要掀翻這一基石,要破壞這一最大公約數(shù)。
一段時間以來,香港內外敵對勢力禍亂香港,并危及國家安全,有關活動及其危害大有愈演愈烈之勢。特別是去年6月“修例風波”發(fā)生以來,一些人持續(xù)進行各種暴力活動,阻塞交通、毀壞地鐵、圍堵機場、四處縱火、打砸商鋪。他們用殺傷性兇器襲擊警察,對普通市民擅用“私刑”,甚至當街潑油點燃,制造出“火燒活人”的慘劇。他們還私藏和制造槍械彈藥,囤積烈性炸藥,在公眾場所放置爆炸裝置,表現(xiàn)出明顯的恐怖主義犯罪傾向。性質更為嚴重的是,一些組織和人員明目張膽地鼓吹“港獨”“自決”等言論,并侮辱和焚燒國旗,污損國徽,沖擊中央駐港機構和香港立法會等政權機構,甚至叫囂“武裝建國”“廣場立憲”。一些外國勢力和臺灣勢力更是赤裸裸地插手和干預香港事務,煽風點火,推波助瀾,為反對派和激進分離勢力撐腰打氣,提供資金、物資、培訓和保護。美國還制定“香港人權和民主法”,直接以國內法方式把對港干預制度化、常態(tài)化。這些活動不僅嚴重危害香港社會穩(wěn)定、經濟繁榮和公共安全,而且突破了“一國兩制”底線,嚴重危害我國家安全,使香港出現(xiàn)了回歸以來最為嚴峻的局面。
回顧過去一年的大規(guī)模風波,它與香港過去發(fā)生的政治斗爭的最大分別,是它對“一國兩制”底線的突破,對國家主權和安全的悍然挑戰(zhàn)和沖擊,而更為嚴重的則是美國和其他外部勢力前所未有的高度介入。我們常說,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一國兩制”,根本在對“一國”的認同,沒有“一國”又何談“兩制”?“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zhàn)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決不允許的。”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在6月8日的研討會上發(fā)表了題為《國家安全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空間愈大》的主題演講。張曉明認為,香港的主要問題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困擾基層民眾的住房、就業(yè)等民生問題,或者利益階層固化、年輕人向上流動困難等社會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其集中體現(xiàn)是,在建設一個什么樣的香港這個根本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甚至對立。我們要建設一個真正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并保持長期繁榮穩(wěn)定的香港,但反對派及其背后的外部勢力則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變成一個反華反共的橋頭堡,變成外部勢力一枚牽制和遏制中國發(fā)展的棋子。這是影響“一國兩制”全面準確實施和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wěn)定的主要矛盾,香港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亂象和一些社會矛盾的激化,都是由這個主要矛盾決定的。
從現(xiàn)象上看,我們看到的更多的是社會高度政治化、泛政治化和民粹主義化,是政府施政動輒得咎,是國家安全處于不設防狀態(tài),是國民教育難以推行,是充斥于媒體的對國家的各種負面報道,是學校考試題的荒誕不經,是把香港與內地隔絕的各種言論和舉動,是為香港發(fā)展提供空間和動力的粵港澳大灣區(qū)建設受到抵制,等等。究其本質,是香港內外反華反共勢力蓄意制造的政治對立。他們的目標,不只是要搞亂香港,在香港奪權變天,而且要推翻國家政權,顛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是有人在公開發(fā)表的文章中叫嚷,要讓香港成為嵌進中國內部的“特洛伊木馬”嗎?不是有人誓言要“為美國而戰(zhàn)”嗎?美國國務卿蓬佩奧5月底發(fā)表的聲明不是還透露說“美國一度希望自由和繁榮的香港能夠為威權中國提供榜樣”嗎?所以,只有把香港問題的本質點破、說透,不諱疾忌醫(yī),敢于直面所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才有可能找到正確的根治的辦法。現(xiàn)在到了“打開窗戶說亮話”、一語道破的時候了。
5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zhí)行機制的決定》。這是香港回歸以來中央處理香港事務最重大的舉措之一,是“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具有歷史意義的一件大事,也是基本法實施的一個里程碑。香港國家安全法一日不立,就不能說基本法得到全面實施。在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之際,我們終于欣慰地看到,這一缺失正開始以另一種立法方式得以彌補。
(文丨栗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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