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路”11年了,市民仍要奔波跑“變更”
“深圳路都改名11年了,不動產權證上寫的還是‘李山東路’,落戶時,派出所要求先改不動產權證,而去嶗山區不動產登記中心更改時,他們讓我先去派出所開證明。中央三令五申讓老百姓少跑腿,為什么路名改了,還要讓老百姓自己跑腿去開證明?”近日,市民孫先生向本報輿論監督熱線反映自己遇到了“奇葩證明”,讓他“想不通”。
2018年10月,孫先生購買了深圳路上的中南公寓二手房。去落戶時,所在的中韓邊防派出所告知孫先生不動產權證上的“李山東路”早已改成“深圳路”,因為證上的地址與現地址不一致,需要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更改不動產權證上的地址后才能落戶。當孫先生去嶗山區不動產登記中心更改不動產權證上的地址時,被告知需要到所在的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證明原地址“李山東路”已改成“深圳路”,然后才能改證,這讓來回跑腿的孫先生有些“吃不消”。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市政府在2008年7月31日正式發布了《關于市區新建道路命名的通告》,按照全國行政區劃名稱對市區內的12條新建道路予以命名,當時,一直被市民稱為“李山東路”的新建道路被命名為“深圳路”。而中南公寓在2004年建成時,尚無“深圳路”一說,所以當時的房產證上的地址就用了“李山東路”的地址。
由“李山東路”改為“深圳路”已經過去11年了,為什么還要市民自己跑腿開具相關證明?記者帶著疑問來到了嶗山區不動產登記中心,這里的工作人員說:“有單戶門牌證明的話可以在中心直接改,如果不改的話,這里也認可這個不動產權證。如果要落戶的話,可以先將不動產權證辦到自己名下,再拿著派出所開的證明來改;或者讓賣方去派出所開證明、再改證,然后買方過戶后就可拿著新不動產權證去辦理落戶。兩種選擇都必須要有派出所的門牌證明,沒有證明,我們沒法更改。”
“當時從‘李山東路’變更為‘深圳路’時,派出所沒有給我們出具證明,雖然現在大家都知道這條路就叫‘深圳路’,但在我們系統里,它還是‘李山東路’。”嶗山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說。
“中南公寓是十幾年的老小區,大多數居民的老證都沒改,需要自己改,不然就沒法交易,這種情況我們接觸比較多,最好在房主賣房之前去改。”記者在中南公寓旁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了解到,孫先生這種情況落戶時需要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變更地址、換新證,落戶需要到派出所辦理。而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深圳路沿線周邊的中惠雅園、國際名都等多個建成年代早于深圳路的小區。公開資料顯示,中南公寓有3棟高層、200余戶居民,中惠雅園有2棟高層、100余戶居民,國際名都有9棟居民樓、1000余戶居民。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中韓邊防派出所戶籍科,工作人員表示門牌證明可以開,需要帶著不動產權證和身份證,根據具體樓號查詢。對于嶗山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所說的沒有收到深圳路改名的派出所通知,派出所工作人員說:“這個不是我們通知,我們還有上級呢。”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邱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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