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外賣平臺“上線餐飲店必須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新要求,一些小餐飲店想辦理“換證”,卻被一條查不到出處的“政策”難住了——
店鋪不足50平米,成了辦證“攔路虎”
本報6月19日訊 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餐飲店為何不能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日前,有多位市民通過本報輿論監督熱線反映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時遇到“政策”難題,店鋪面積小成了辦證“攔路虎”。
眼下,不少餐飲店都拓展有外賣業務,其中大部分面積較小的外賣餐飲店進行小餐飲備案,辦理起來簡單快捷,相應的審批要求比《食品經營許可證》低很多。不久前一些外賣平臺發出通知,在其平臺上線的外賣店鋪必須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旨在提高外賣餐飲店入行門檻、減少外賣餐飲問題風險。但城陽區的一些小餐飲店在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過程中卻遇到“政策”阻礙。
市民李先生在城陽區經營一家40平方米左右的小火鍋店,接到外賣平臺的通知后,他向所在區的市場監管局提出換證申請,被告知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李先生的小火鍋店店面面積小于50平方米,無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無獨有偶,打算在城陽區開一家提供外賣業務餐飲店的李女士在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時,也被告知只能辦理小餐飲證。“他們告訴我,按‘政策’規定,不足50平方米就是不能辦,我問他們是哪條‘政策’規定的,他們也說不上來,我在網上查相關政策,并沒有找到這項規定。”李女士對此不解,“在青島其他區市,面積只有二三十平方米的小店都能辦下證來,為什么我就不行?”
記者了解到,小餐飲證換《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先將小餐飲證注銷,然后再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提交相關材料后,審批部門還會前來現場勘查,確定符合標準后才能發證,相應要求比較嚴格,按相應政策辦理的法定時限一般是20個工作日。記者查閱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2017修正)和青島市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新發)辦事指南,并未發現其中有提到“面積大小”的規定。只有在《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管理辦法》中涉及到“面積”,原文是:本辦法所稱小餐飲,是指經營場所面積不足50平方米,有固定門店,從業人員少,從事餐飲服務的小餐館、小吃店、小飲品店等經營者。
辦不下證來,對餐飲店來說就意味著經濟損失。城陽區的丁先生質疑道,青島其他區市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時都沒有提出涉及店鋪面積大小的要求,為何城陽區的“政策”與眾不同?
丁先生告訴記者,他向12345政務熱線反映后有工作人員回電解釋。“辦這個證也不是完全限制面積大小,我的情況可以提交材料,他們會適時進行審批。”不過,丁先生還是向記者表達了擔憂,“外賣平臺要求6月30日前提交證件,如果不提交就不能在網上營業了,可他們告訴我現在每天都有幾百人提交申請,只有幾個人負責現場勘查,我們現在只能等。”丁先生說,“如果再遇到整改要求,20天能不能辦完還是個問題,這對我們正常營業影響太大了。”
那么,是哪條“政策”規定了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餐飲店不能辦《食品經營許可證》?記者多次致電城陽區政務網關于食品藥監方面的投訴電話以及幾位市民提供的相關回復人員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隨后記者又致電市南、市北、李滄等區市的相關部門,得到的答復均是“沒有此項規定”。
截至發稿前,記者向李女士等反映問題的群眾確認,得知相關部門仍未給出解釋。記者又多次撥打相關市民提供的相關負責人電話后,終于有位工作人員接了電話,但沒有給予解答,而是給了記者另一個電話。記者6月19日下午多次撥打該電話,一直處于占線狀態。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邱 正
[來源:青島日報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