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民托中介買婚房 費用交齊發現竟是“查封房”
買房可以說是一件大事,也應該是件高興事,可是即墨的韓先生,因為買房,前前后后煩惱了大半年的時間。韓先生說,原因主要是卡在房屋中介那。
今年年初,韓先生開始計劃結婚的事,買房也提上了日程。當時一家人覺得,為了省時省力就直接委給了托房屋中介。今年3月,韓先生看中了一套房。
“在瑪雅地產中介看了一處坤元里岸的房子,我們當時看著地角、戶型都不錯,價格也合適,我們就問了中介,中介說這房子肯定是沒問題的,一手房手續,然后交了定金之后可以交首付,交完首付之后,一個月之內幫我們把這套網簽手續,把這合同都弄好。”韓先生說。
3月底,韓先生交給房屋中介2萬元定金,4月22日又交了49萬4千元的首付款。另外,房屋中介還收取了費7822元中介費。該交的錢都交了,韓先生就等著中介給跑手續,可是卻沒有下文了。
“后來我們這邊就一直在催他,我說時間也過的差不多了,什么時候簽合同,什么時候辦網簽,他都有各種理由拖,要不然開發商這邊老板有事,要不就說他們這邊老板有事,辦不了,就一直在這往后拖著,一直拖著好幾個月。后來中介就說讓我們先去辦貸款,說辦完貸款之后才能辦網簽。”韓先生說。
但韓先生覺得這個流程不對勁,應該是先辦完網簽,再用房子作抵押貸款。再一查發現,這個房子本身并不能出售。
“去了房管所一查才發現,原來這處房子在2016年的時候就已經被法院查封了,而且這房子已經網簽出去了,掛在別人的名下,我們發現這個事之后就一直在找這個中介。要求中介給我們退錢,協商過幾次,然后中介老板一直不露面。”韓先生說。
終于在11月中旬,房屋中介負責人給了韓先生答復,對方表示10天之內肯定把錢退回來。而到了約定時間,退款的事又再起波瀾。
“第10天下午的時候,我們去找他拿錢,中介老板又改口了,當時是說今天先拿30萬,然后過3天再給20萬。然后我們就不同意,我們說當時已經說好了要直接給的,現在怎么又在這拖。”韓先生說,當時因為沒有談攏,雙方發生了爭執,他直接拿起房屋中介店內的凳子就摔了過去,砸壞了店內的一些辦公用品和玻璃,一位店員的手也被劃,當時110出了警。韓先生的家人陪著受傷店員到醫院做了檢查包扎,花費了500元左右的檢查、治療費。于是退錢的事又因此擱置了。
“我們再找中介的老板談,中介老板就說他們店員已經去驗傷去了,說一定要等把這個傷情驗完,這個事處理完之后才給我們退錢,這樣一拖的話又拖了很長時間,我們這個耗時實在是耗不起。”隨后,記者跟隨韓先生來到了即墨瑪雅房屋古城店,找到了當時負責韓先生購房、也是當天受傷的店員。
“它里邊有抵押,撤押之后是可以正常銷售,就跟法院拍賣了一樣,提前都說了這個,也同意給他退了,然后他天天來鬧,店也砸了把我也打傷了,這個退錢等到他把打人這個事情處理完之后才能處理,這個事情得看派出所怎么處理了。”店員說。
“之前就沒跟我們說這個房子是有問題的房子,那天在這邊確實是我情緒比較激動,既然已經報警了,派出所這邊怎么處理,我們這邊都可以都能接受,本身就是兩碼事,你這樣的話我們這邊50多萬在你這邊壓著,該退我們錢退我們錢,我們這邊該接受處理接受處理,不應該把這兩個事并在一塊,非得用這個事壓著我們。”韓先生說。
買個房子急等著結婚,拖了大半年的時間沒進展,擱誰身上都著急,不過韓先生采用過激的辦法處理確實不對,但是既然中介答應了退錢,就不應該一拖再拖,更不能拿打人的事為依據。一碼歸一碼,打人的事,還是交給公安機關處理吧。然而,在新聞中我們還注意到,購房手續拖延的原因似乎與這套房屋本身的性質很有關系。對此,記者咨詢了律師,律師表示,房屋被法院查封,是不允許房屋中介掛出售賣的,但如果是正常抵押,解押后則不存在這個問題。所以,現在首要的問題是這套房屋到底該不該賣,如果不該賣,那需要追究的就不僅是退錢的事了。
[來源:青島網絡廣播電視臺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