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沒收到書面通知平度一村居被強拆,行政復議認定違法
日前,壹粉“大海7338”在齊魯晚報客戶端齊魯壹點情報站發來情報稱:去年,平度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沒有任何書面通知情況下就拆除了其父位于平度李園街道郭家煙村2005年加建的房屋,后來提起行政復議認定平度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行為違法。10日,記者從當地街道獲悉,拆除的房屋屬于違法建設,但在拆除前確實沒有下達書面通知。
“我老家的房子沒有任何書面通知的情況下,去年被他們給強拆了。”記者聯系上壹粉“大海7338”,據徐先生稱,2005年,他父親在原有居住房屋的后面加蓋了幾間偏房,但是因種種原因一直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去年5月24日,平度李園街道工作人員和村委工作人員來到他家中口頭通知加蓋的偏房屬于違建,但是沒有下達任何書面文件。過了幾天,去年6月2日,街道工作人員、當地綜合行政執法人員還有村委工作人員來到現場,開始拆除偏房,但雙方一致僵持,當天只拆除了門窗和部分墻角,到了去年6月5日,執法人員再次來到現場,將偏房拆除夷為平地,但是在整個拆除過程中,始終沒有收到任何強制拆除的書面決定。
12月10日,記者從平度市李園街道了解到,近幾年來,街道根據統一部署有序開展轄區內違章建筑整治工作,徐先生父親加蓋的偏房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屬于違法建設,在去年6月被拆除,在拆除時涉及所有方面的工作人員都在現場。“在拆除前確實只通過口頭通知,沒有下達書面通知。”李園街道一位工作人員說。目前,郭家煙村已經拆除5、60處違建,只是部分涉及相關糾紛的違建還沒有拆除。
去年9月,徐先生的父親向平度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經過審查查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政機關依法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前應當履行催告、制定強制執行決定、公告等法定程序,在本案中,平度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強制拆除房屋前沒有履行相關程序,屬于違反法定程序。最終確認平度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做出行政強制措施(強制拆除)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雖然做出認定他們屬于違法,但是我的損失誰來補償。”徐先生說,做出行政復議認定后,他多次到相關部門討要說法但是至今沒有得到相關答復。
針對此事,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寶清介紹,行政機關依法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前應當履行催告、制定強制執行決定、公告等法定程序,如果因行政違法對當事人造成損失,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0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系平度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但截止到發稿時,仍沒有得到相關回復。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宋祖鋒
[來源:齊魯晚報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