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沒銀行見證簽空白貸款合同,青島兩擔保人背上巨額債
青島兩市民在一紙空白貸款合同上為朋友簽字擔保,不久貸款人跑路,最初的10萬元銀行貸款變成了425萬元,突然轉嫁的數百萬元債務讓兩人欲哭無淚。兩位擔保人認為,貸款合同疑點重重,不僅合同簽署地點不對,竟然還有假簽名,質疑銀行工作人員沒有“雙錄”的合同是否生效,目前正準備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朋友拿空白合同找他簽字擔保,他同意了
日前,李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在城陽經營一家工藝品廠,多年前認識了當地一個名叫王某文的朋友,2015年8月上旬,王某文突然拿著一份空白合同找他,稱要貸款10萬元用于公司周轉。“當時王某文也是做工藝品生意,資歷比我還老,又是當地人,一開始我和媳婦都不同意,結果他就一趟趟往我這里跑,后來我覺得10萬塊錢也不多,能幫朋友一把就幫一把,沒想到他帶著一份空白的貸款合同來我工廠讓我簽字,出于信任我就簽了。”李先生說,簽完字后他還納悶:沒有銀行工作人員參與,這樣的合同能辦下貸款?貸款合同不應該是在銀行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簽署的嘛?
李先生說,簽完合同他也沒當回事,沒想到過了幾天王某文又來找他,這次還是拿了一份空白的貸款合同說,上次的合同作廢了,需要重新再簽字,結果他也沒懷疑就簽字了。“當時合同上簽字的地方都用鉛筆標了出來,前面的合同內容和金額我都沒有看到,一直以為就是他說的貸款10萬塊錢。”李先生說,當時朋友的工廠還一副紅火的景象,他甚至想過即便是朋友還不起這10萬塊錢,就當他支援朋友,10萬塊錢他還是拿的出的。
一年后10萬貸款變成425萬,朋友跑路他被催債
李先生說,貸款一年后,2016年8月的一天,他突然接到青島市農商銀行的一條催款短信,短信上顯示他擔保了兩筆貸款分別是160萬元和265萬元。“我直接傻眼了,我馬上打電話給朋友,朋友一開始還說他認識行長,這個沒事過幾天就還了,結果沒過幾天朋友的電話也打不通了,直接聯系不上了。”李先生說,他去朋友的工廠一看,工廠里也亂了套 ,負責人說工廠是他們從王某文那里租的,王某文已經欠了好幾個月的房租,他們也早已聯系不上王某文了。
“原來是早有預謀。”李先生恍然大悟,原來,王某文早已把工廠變賣一空,為了給銀行和擔保人一副工廠生產正常,生意紅火的假象,從外面招租一批加工點入駐工廠,加工點老板交房租給他,廠子已經跟王某文沒有了直接的關系。“要是知道擔保貸425 萬元,打死我也不可能簽字啊?我就是賣了我的工廠也還不上這錢。”李先生后悔太信任朋友,也質疑全程沒見到銀行工作人員參與,這樣的貸款合同是否能生效?
擔保人質疑合同貓膩多,有的擔保人筆跡都是假的
朋友跑路,李先生和媳婦好幾個晚上睡不著,其實不止李先生一家,與他一樣的還有做安裝生意的楊女士。“我是跟王某文的對象是朋友,她一次次找我,以為數額不大我也沒考慮就簽字了。”楊女士說,她名下有一家安裝公司,她是法人,也正是這點被王某文看上可以擔保貸款,但令她大跌眼鏡的是,她的一位朱姓員工的簽字竟然出現在貸款合同上,這名員工跟王某文和她的朋友都不認識。
“事發后我們一遍遍去青島農商銀行上馬支行反映,要求查看貸款合同,銀行一遍遍推脫就是不給我們看,后來我們軟磨硬泡才復印了一份,拿著這份復印的合同我們發現了很多疑點,其中之一就是朱姓員工的簽字,我們申請做了筆跡鑒定,結果證實確實是旁人偽造的。”李先生說,合同上的簽署地點寫的是青島農商銀行上馬支行,他和楊女士都沒有在那里簽過字。“合同上有我對象的簽字,我們曾去青島農商銀行上馬支行對質過,讓經辦人指認我對象,結果經辦人都指認錯了,他壓根沒見過我對象,怎么可能認出來。”李先生說,銀行方面從來沒有告之他們倆人貸款的數額,也沒有銀行信貸員上門調查,后來他聽說擔保貸款需要擔保人和借款人在銀行工作人員的“雙錄”下簽字,而這些都沒有。
因為這個擔保,如今,李先生在惜福鎮的房子被查封了,不能買賣也不能抵押貸款。而楊女士公司名下的三輛車也被法院查封。“我們現在正在搜集更多證據,準備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李先生說。
支行行長已調離崗位,律師提醒擔保需謹慎
19日,記者聯系到貸款合同的經辦人,也是當時青島農商銀行上馬支行的行長候某瀟,提出擔保人質疑合同簽署地點造假和擔保人簽字造假的問題時,他卻表示,他已經調離開上馬支行行長的崗位,當時擔保人是在哪里簽字的,他也不清楚,其他的問題不方便回答。
針對此事,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姜雷律師分析認為,擔保人首先要看清擔保合同條款、借款金額和風險提示、擔保責任,不管什么朋友找上門,千萬不要稀里糊涂地簽名擔保;因為萬一借款人歸還不上銀行的借款,擔保人就要承擔責任,有的人甚至給朋友盲目擔保后傾家蕩產;另外,如果擔保人李先生和楊女士確實沒有在銀行內“雙錄”,并且可以舉證銀行業務人員沒有告之風險和借款數額,僅是借款人讓擔保人在空白合同上簽名擔保,那么,銀行方面就有過錯!銀行方面按照信貸條例,應該對貸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調查,必要告之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應的權利和義務、風險,這個舉證責任在于當事人,擔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要求確認該合同無效,從而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如果貸款人王某某以虛假材料向銀行借貸,并以假借他人工廠惡意騙取擔保人進行擔保則涉嫌金融詐騙。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波
[來源:齊魯晚報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