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民在鄭莊府邸買回遷房 8年了咋還沒房產證?
近日,市民陳先生撥打了半島都市報熱線96663反映,他8年前通過中介在鄭莊府邸花了大約60萬元買了一套二手回遷房,但8年過去了,房產證一直沒能拿到手,而同一小區的其他居民因購買的是商品房所以早早地就拿到了房產證。這樣的區別對待,給陳先生造成了很大困擾。他所購買的回遷房住房面積如今已經滿足不了當下他一家人的住房需求,就在他想要出售這套房子從而換套房子時,沒有房產證這事卻難住了他。
據陳先生介紹,這套房子扣除公攤只有60多平方米,一家四口住在一起有點擠,就在陳先生想要出售這套房子想要換一套大點的房子時,沒有房產證這個事卻難住了他。不僅如此,因為陳先生沒有房產證,他家孩子的落戶、上學也成了個難題。
半島記者隨后撥打了李滄區九水路街道辦事處政務便民服務大廳的電話,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他們正在等拆遷戶所在居委會的回復,目前這一情況還有待解決,說起具體原因,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對此,記者網上搜索發現,關于鄭莊府邸小區回遷房房產證的問題,在2017年底,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副主任王建做客網絡在線問政時解答稱,李滄區九水東路189、191、193號“山河城(鄭莊村村莊改造項目)”項目由青島市李滄區九水路街道辦事處鄭莊社區居民委員會開發建設。九水東路189號(A區)、191號(B區)的土地權利人為鄭莊居委會,A、B區塊(又名“鄭莊府邸”)建設的房屋均為原鄭莊村拆遷居民的安置用房。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有關規定,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依據權利人提出的申請依法登記。截至目前,鄭莊居委會并未向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登記中心提出辦理該項目A、B區塊房屋不動產初始登記的申請。
在2018年7月,在人民網的“地方領導留言板>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委書記”留言板上也有網友針對此事進行了提問,李滄區相關部門回復稱,鄭莊社區于2007年實施舊村改造拆遷,2010年6月回遷。因安置區內2棟自建樓拆除較晚,致使整個項目驗收、審計滯后,且有太陽能等其他設施支出需追加列入舊村改造建設成本。目前,社區已將相關資料提報到市開發辦申請予以認定,同時協調區開發辦籌備辦理房產證的其他資料和手續,爭取早日為居民辦下房產證。
半島記者 潘立超 實習生 朱海廣
[來源:半島都市報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