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代價慘痛!轎車追尾大貨 醉酒司機被大火吞噬
事故現場
去年11月月份,沈海高速公路曾經發生了一場慘烈的車禍,一輛轎車追尾大貨車,轎車司機不幸被大火吞噬而死亡。今天,交警公布了這起車禍的調查結果,轎車司機涉嫌醉酒駕駛。
2017年11月25日凌晨1點20分許,青島同三高速公路大隊指揮室響起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一位男子報警稱在沈海高速公路(煙臺方向)643公里處,一輛小轎車突然追尾了自己的貨車尾部,由于撞擊猛烈導致轎車內的油箱破裂,現場著起了大火,更讓人著急的是,轎車司機還被卡在駕駛室內,隨時會有生命危險!情況緊急,值班民警立即通知轄區民警前去現場馳援,同時聯系了消防部門、120救護車等救援部門前去救助。民警到達現場時,消防隊員已經滅火,但可惜的是由于車內油箱撒漏過多、火勢蔓延速度很快,消防隊員剛到達的時候,轎車駕駛員已經被火吞噬死亡。
據貨車駕駛員于某交代,事發時他正開車拉載著一車菠菜從江蘇省沛縣趕往萊陽販賣,在途經該處的時候,看到路面行車道上有篷布影響了通行,于某便變私自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將篷布拾起并準備塞到貨車上,結果就在停車十幾分鐘后,一輛小轎車徑直撞在了貨車尾部,于某下車一看,小轎車車頭直接鉆進了貨車尾部,駕車司機張某某被卡在駕駛室內受傷嚴重,更要命的是車內著起了火苗,于某立即從車內提起水桶進行撲滅,結果剛撲滅這邊,另一邊又著了起來,眼見無法將火勢完全控制住,于某趕緊撥打了119和110求救。于某稱,自己聞到轎車內有濃重的酒味。
消防人員現場處置
遂后,在對死者張某某進行尸體檢測后,警方得知張某某體內確實含有酒精成分,且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221毫克,已接近達到醉酒標準值的三倍。
后經民警多方取證和調查依法判定:小轎車駕駛員張某某在夜間行車時因涉嫌超速、醉酒駕駛機動車,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而貨車司機于師傅在非緊急情況違法占用應急車道停車,且未按照規定擺放警示標志,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記者 任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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