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喝6瓶啤酒自認“沒問題” 酒司機撞完前車又懟護欄
喝了近三個小時的酒,依然開車上路。2月28日,黃島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林某危險駕駛罪一案并當庭宣判:判處酒駕司機林某拘役3個月15天,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酒司機”林某庭審現場
去年11月,林某下班后與同事到開發區某KTV喝酒,從凌晨12點30分到3點多,林某共喝下6瓶啤酒,隨后自以為“開車沒問題”而駕車載人離開。在路上經過第一個紅綠燈時,林某竟還轉頭與后排同事說話,一下子撞上了前面的車輛,慌亂中林某又向左打方向盤,遂又撞上了路上的護欄。對方車輛司機報警后,交警對林某做了酒精含量檢測,經檢測,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98.7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
辦案人員指出,根據有關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本案案情,對林某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法院經審理,對林某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黃島區法院有關負責人指出,該院去年至今年2月共受理危險駕駛罪498件,涉及500人,被告人絕大部分為青壯年。在此警示駕駛員: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否則會因醉酒駕車的一時僥幸心理,害人又害己,受到法律懲處。(記者 戴謙 通訊員 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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