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夠任性!小轎車4年違法233次!扣249分罰款38600元
見過開車任性的,您可能沒見過這么任性的!4年竟然有233次違法沒有去處理,要扣249分,罰款38600元。
25日夜,青島交警濰萊高速公路大隊王代亮教導員帶領三中隊民警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費站設崗,開展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20時30分從收費站出來的一輛白色別克小轎車看到執勤民警后急剎車后突然加速,有闖關嫌疑,三中隊民警迅速前往攔截。執勤民警現場把號牌輸入交警六合一平臺后,民警頓時驚呆了,滿屏的違法記錄。這輛車輛在短短4年的時間里,竟然有233次違法未處理,要扣249分,罰款38600元。
三中隊民警進一步查看核實發現,這輛別克英朗轎車是2012年購置的,2014年就沒進行年檢,也沒有買保險,就是說該車一直處于“裸奔”狀態。而就是從2012年3月開始,這輛車幾乎每個月都有違法,多的時候有10多條,少的3、4條,違法行為包括超速、闖紅燈、違法變道等。這些違法行為,幾乎都發生在青島市境內。
該名女子說,車輛登記在單位名下,平時公司的人都開,一開始也沒注意這個事情,直到2014年審車時候知道這么多違章,當時也沒有去處理違章,所以也就沒有進行年檢,沒買保險。車子就這么一直處于脫審狀態開著。
目前,青島交警濰萊大隊已經對這輛車進行暫扣,并讓該女子通知違法當事人前來進行處理。根據規定,只要違法當事人的違法記分記滿12分的,就都要進行重新學習。青島濰萊高速交警也提醒廣大車主,車輛行駛在路上,一定要定期年檢并購買保險,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有了電子抓拍違法行為一定要及時去處理,一味的拖延時間只會讓問題處理起來越來越復雜,想要通過拖延時間來逃避處罰只能是拿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曉鵬 通訊員 劉彬 于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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