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海事法院完成坦桑尼亞籍外輪船員遣返工作
2月16日14時,隨著搭載十八名外籍船員的航班從北京準時起飛,青島海事法院順利完成了坦桑尼亞籍一艘外輪的船員遣返工作,該輪現已正式進入司法拍賣程序。
該輪船于2016年12月下旬因誤讀海圖在長島水域禁錨區下錨,造成了連接長島和蓬萊的水下自來水管道的破損,造成損失達千萬之巨。應某水務公司申請,青島海事法院煙臺法庭對該輪進行了扣押。船舶扣押后,船舶所有人未做任何反應,也不再向船員提供基本生活給養,種種跡象表明船舶所有人已經棄船。為穩定船員情緒,青島海事法院在2017年中國新年前、后三次組織人道主義物資的供給以保證船員基本生活需求。
2017年春節假期一過,青島海事法院即按照法律規定的節點對該輪做出了拍賣裁定并決定遣返該輪的十八名外籍船員。為防范在遣返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法院先后與外事、邊檢以及公安等部門聯絡協調,并委托代理公司到相關部門辦妥與遣返有關的手續,以保證遣返事宜的順利進行。
經過大量的細致統籌安排,2016年2月16日早上6點,法院工作人員以及交接船員全部到位,船員下船,并于早上八點從煙臺機場起飛回國。現青島海事法院正在協調海事、港口等部門,將該輪移至其他港口停泊,該輪的司法拍賣工作正在依法有序進行。
半島全媒體記者 孫桂東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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