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元宵佳節,由于進山人員增多,加之部分山區有上墳、送燈、燃放煙花爆竹等習俗,且近期島城降水量較少,受冷空氣影響,風力較大,森林火險等級較高,野外火源管理難度進一步加大,發生森林火災的機率較多。經市林業部門與氣象部門會商,青島于10日發布森林火險黃色預警。
市政府森防指辦要求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壓實責任,將各項措施逐項落實,森林消防隊伍靠前駐防,重點區域要嚴防死守,嚴清火患,堅決做好野外火源管控,發現火情及時上報,并迅速做好應急撲救,確保不發生森林火災。
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要嚴格按照市政府《關于嚴禁在森林高火險區野外用火的通告》的要求,嚴禁帶火種上山入林。 根據《通知》內容,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為森林防火期,2月1日至5月10日為青島市森林防火戒嚴期,全市所有一、二級森林火險區及其周邊500米范圍內為森林高火險區。森林防火戒嚴期內,未經批準進入森林高火險區活動的,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將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2000元罰款,對單位并處5000元罰款。此外,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在高火險區內野外用火的,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由有關單位予以警告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并處2000元罰款,對單位并處50000元罰款。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半島全媒體記者 董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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