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加塞搶行“跑入”交通陋習榜首
近日,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開展了2017年十大交通陋習評選活動。經過網上投票,機動車強行超車、加塞搶行連續三年成為網友眼中最不受歡迎的交通陋習,名列第一。
11月23日至12月1日,在青島市進行的2017年十大交通陋習評選活動中,對交警部門梳理出的22項出現頻率較高的交通違法交通行為,讓網友根據個人實際感受參與投票。評選活動旨在通過市民的積極參與,加強互動,倡導文明交通。活動開展以來,網友參與熱情很高,共收到網友投票6萬余票。
市公安交警部門表示,今年的十大交通陋習評選結果與往年的評選結果相比,有三大變化:一是經過多年來文明交通的不斷推廣和今年以來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對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的集中整治,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今年首次從評選榜單中消失;二是隨著人們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素質的提升,今年駕乘人員向車外拋物在評選結果的榜單中后退4位;三是十大交通陋習中涉及到機動車駕駛人的只有4項,而涉及到行人和非機動車的卻有6項,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陋習首次超過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陋習,成為人們普遍厭惡的交通陋習。
詳解2017年十大交通陋習
機動車強行超車,加塞搶行
此類陋習就是我們常說的“變道加塞”。據分析,誘發這一交通陋習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對道路不熟悉,沒能注意交通指示標志,沒能提前選擇好車道;二是部分司機沒有耐心排隊,不停變換車道穿插行駛,或者在路口強行加塞。
得票率:8.29%
變道加塞嚴重影響道路通行效率,同時易造成車輛碰擦事故。此外,強行變道加塞很容易引起被加塞車主的憤怒,從而導致追逐競駛、相互別車甚至大打出手等“路怒”行為。
機動車變更車道不打轉向燈,隨意變更車道
誘發此類行為的主要原因是駕駛人行車過程中覺得前車行車速度慢,意圖強行超車,過程中不打轉向燈,隨意變更車道。這樣的駕駛人,不管是否具備超車條件,不顧其他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認為這樣能夠節約時間。
得票率:7.86%
此類情況不顧行車安全,易導致其他車輛反應不及,發生碰擦、追尾事故。尤其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過往車輛車速快,一旦發生事故后果嚴重。
會車時濫用遠光燈
此類陋習一方面是部分司機不熟悉車燈使用規則,另外一方面則是抱著“方便自己”的心態,懶得變換車燈。還有的則是夜間會車時,對面車輛沒有變燈,自己也就不變換車燈了。
得票率:7.46%
當夜晚會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車禍往往發生在一瞬間,一旦遇到危險情況,司機常常會避閃不及,從而釀成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統計,夜間(20時—24時)之間發生的事故,約有28%的事故與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有關。
騎電動車、自行車逆行
共享經濟、送餐業和快遞業的高速發展,部分自行車騎行者、送餐員和快遞員為了自己方便和趕時間,不顧交通安全,選擇逆向行駛。
得票率:6.29%
稍有不慎,即可發生交通事故,特別是當車行道有大型車輛和車速較快時,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非死即傷。
行人過馬路低頭玩手機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低頭族”,這反映了部分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缺失,以及不顧自身安全,一味貪圖方便快捷。
得票率:6.19%
一方面對于行人自身來說,對道路情況觀察不仔細,容易發生意外。另外一方面,對正常行車的車輛造成干擾,引發交通事故。
行人過街不走斑馬線或過街設施
趕時間、圖方便
得票率:6.12%
行駛中的車輛對路口、轉變、人行道等地方注意力相對其他路段要集中一點,而且交通法規要求機動車在以上區域要減速慢行,但對于非過街設施和斑馬線路段,機動車駕駛人的注意力很難預測有行人橫穿,所以行人過街不走斑馬線或過街設施很容易出交通事故。
駕駛非機動車路口不看信號燈
一方面,部分非機動車駕駛人交通法規意識淡薄,認為非機動車闖紅燈不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另外一方面,貪圖方便的心理,導致此類行為高發。
得票率:5.70%
非機動車闖紅燈輕者造成路口交通秩序混亂,嚴重的則是正常行駛的車輛反應不及,造成人員傷亡。交警部門表示,公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是構建交通秩序的前提,而有序的交通秩序則是實現交通安全、減少事故傷亡的基礎,所以遵守規則的本質是珍愛生命。
開車接打手機、吸煙
認為接打手機、吸煙對交通安全沒有什么危害。極少數接打手機的駕駛人是職業原因。
得票率:5.67%
妨礙駕駛,分散精力,一旦遇到緊急或突發情況,將會大大削弱駕駛人的應變能力和反應時間,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駕乘人員向車外拋物
對于“車窗拋物”陋習,多數司機和乘客抱有“無所謂”心態,覺得自己隨便向車窗外拋物,沒有什么大的影響,實則是文明交通意識缺乏的直接體現。
得票率:4.81%
破壞環境整潔、威脅行車安全和生命安全,同時也折射出了社會整體素質和文明形象。
行人鉆跨護欄或翻越隔離設施
趕時間、圖方便。
得票率:4.62%
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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