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交警昨發出公開信:兩種情況下應該人讓車
10月31日,青島交警發出《致城市居民的一封信》,倡導行人也要遵守《交通法》,特別是繁華地段,橫過馬路時間超過2分鐘或車輛因停讓超過20輛以上時,應主動中止橫過道路,讓車輛通行。下一步,如果行人闖紅燈或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交警部門也將會按照《交通法》規定進行處罰。
記者了解到,經過近期對“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的整治,現在青島市的交通秩序得到顯著的提高,行人過馬路比以前要安全順暢很多。不過,交通法規需要車輛駕駛人和行人共同遵守,《交通法》也明文規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行人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沒有信號燈的在確認安全后通過;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下一步,如果行人闖紅燈和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交警部門也可能將會按照《交通法》規定進行處罰。
據統計,2016年以來青島因行人違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54起,死亡22人,傷40人。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交通秩序大整治以來,市公安交警部門查處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行為34800余起,教育警告51300余人次,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機動車禮讓斑馬線已蔚然成風。但是,行人過馬路不遵守交通信號、不走斑馬線的交通違法現象仍然較多。為此,青島交警向各位行人朋友們發出倡議:
各行其道,走路時要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要克服“逛馬路”、低頭看手機的行為習慣,不在車行道上做有礙交通安全的活動。
牢記“斑馬線是生命安全線”,行人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地道),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在信號放行時應抓緊時間一次性通過。
通過沒有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要注意觀察,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以免機動車制動不及造成意外傷害事故。
遇繁華地段,橫過馬路時間超過2分鐘或車輛因停讓超過20輛以上時,應主動中止橫過道路,讓車輛通行;不在斑馬線處等候或搭乘車輛。
在沒有施劃斑馬線的路段,橫過道路要注意觀察和避讓來往車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過。
騎自行車要行駛非機動車道,在交叉路口或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按交通信號指示通過。
青島交警表示,下一步,如果行人闖紅燈或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也將會按照《交通法》規定進行處罰。處罰不是目的,只是教育的一種輔助手段,出于公民的自身安全,我們要遵循交通規則,對自己也是一種保護。
提醒 如何禮讓斑馬線
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禮讓斑馬線主要有兩個大原則:
①在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人行燈為綠燈時,車輛應當讓行人先行;行人不按人行燈指示通行,機動車按行車燈指示通行,機動車不屬于“未禮讓斑馬線”。
②在沒有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車輛在動而行人未動或是行人突然移動,則認定為行人違法。
記者了解到,有3種情況不禮讓斑馬線司機或會受到處罰:
1.行人越過右幅人行橫道抵達道路中心線時,在左幅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未停車讓行的,屬于違法行為,應當處罰。
2.行人越過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分割線,進入道路的,行人一側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屬于違法行為,應當處罰。
3.行人沿人行橫道進入行人半幅的第二條機動車車道后,最外側車道車輛應當減速行駛,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人行橫道;第二條第三條機動車道上未停車讓行的,屬于違法行為,應當處罰。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報道
文明交通,始于足下 ——致城市居民的一封信
朋友們: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張名片,是展示城市文明的窗口,更是展現市民素質、城市文明程度最重要、最直觀的體現。城市交通如同一個生態系統,需要車輛和行人共同維護。據統計,2016年以來我市因行人違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54起,死亡22人,傷40人。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交通秩序大整治以來,市公安交警部門查處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行為34800余起,教育警告51300余人次,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機動車禮讓斑馬線已蔚然成風。
如今走在青島的大街小巷,你會發現斑馬線前車輛紛紛停車讓行,行人會為禮讓的司機豎個大拇指“點贊”,共同傳遞文明城市的溫暖。這些發生在身邊的細微變化,讓您在不經意間為之感動。在如此快節奏的生活中,“車讓人 人快走”是人車共行最和諧的方式。但是,你還會看到,行人過馬路不遵守交通信號、不走斑馬線的交通違法現象仍然較多。為此,青島交警向各位行人朋友們發出倡議:
一、各行其道,走路時要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要克服“逛馬路”、低頭看手機的行為習慣,不在車行道上做有礙交通安全的活動。
二、牢記“斑馬線是生命安全線”,行人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地道),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在信號放行時應抓緊時間一次性通過。
三、通過沒有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要注意觀察,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以免機動車制動不及造成意外傷害事故。
四、遇繁華地段,橫過馬路時間超過2分鐘或車輛因停讓超過20輛以上時,應主動中止橫過道路,讓車輛通行;不在斑馬線處等候或搭乘車輛。
五、在沒有施劃斑馬線的路段,橫過道路要注意觀察和避讓來往車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過。
六、騎自行車要行駛非機動車道,在交叉路口或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按交通信號指示通過。
禮讓斑馬線,做文明好司機;有序過馬路,做文明行路人。期待每一位市民都成為文明使者,每一次禮讓都有愛的溫度,每一條斑馬線都是人文風景。讓我們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祝您健康平安!
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二〇一七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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