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才公寓取得產權前不得出租
昨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有才做客“網絡在線問政”,就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與網友進行交流。據悉,今年以來我市已完成住房保障5893套(戶)。此外,目前我市在建人才公寓項目中暫無具備分配條件的項目,產權型人才公寓在取得完全產權前,購房人不得擅自將所購買的住房出租、出借以及從事居住用途以外的其他活動。
王有才在網談中介紹,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計建成各類保障性住房26.3萬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條件得到了明顯改善。 2017年我市計劃通過實物保障和發放租賃補貼實施住房保障6000套(戶),截至9月底,我市已完成住房保障5893套(戶),占目標任務的98%。 9月28日,市南區發布了2017年度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公告,對包括金華路、奮進路、臺西三路等項目在內的共計2818套房源進行配租,本次配租面向已取得 “青島市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且在有效期內的市南區戶籍家庭,有配租意向且符合條件的市民可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市南區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市南區掖縣路1號)進行配租登記。
針對網友對我市人才公寓建設方面的疑問,王有才一一進行解答。據悉,目前我市在建人才公寓項目中暫無具備分配條件的項目。嶗山區午山馨苑項目規劃建籌房源均為公共租賃住房和租賃型人才公寓,目前項目部分樓座正在室外配套施工,部分樓座正在主體施工。下一步,市住房保障中心將督促嶗山區加快項目建設,待房源達到分配條件時,相關部門將發布分配公告,對擬分配項目的申請條件、房源數量、價格以及登記時間和登記方式做詳細說明。
有網友詢問華外一期剩余房源是否會轉化為人才公寓,王有才表示,目前華外一期限價商品住房尚未開始選房,待限價商品住房持證家庭選房結束后,剩余房源將面向取得“青島市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且在有效期內的家庭銷售。
另外關于人才公寓是否可以出租等問題,王有才介紹,按照我市人才公寓建設和使用管理相關規定,產權型人才公寓在取得完全產權前,購房人不得擅自將所購買的住房出租、出借以及從事居住用途以外的其他活動。
記者 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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