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今年起,青島居民養老、醫療保險費統一征繳
以往,青島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分別在年初、年末繳納。而根據最近出臺的新規定,從今年起,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費將統一征繳。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
日前,青島印發《關于實行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統一征繳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以往青島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于每年的3至4月份集中繳費,居民醫療保險于每年的9至12月份集中繳費。實施兩項險種統一征繳后,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的集中繳費期,也就是說,參保居民在這一集中繳費期內同時繳納養老和醫療兩項險種。”23日,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通知》,今年作為過度年,參保居民需按照原來政策繳納2017年居民養老保險費后,再按照新規定統一繳納2018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費。
據介紹,青島居民養老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基本相同,時間上均按自然年度交費,方式上均由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村(居)民委員會辦理。“基于經辦管理的相似性,市人社部門精簡辦事手續、優化服務流程、實行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統一繳費,改變了以往年初、年末分別繳費的形式,極大地方便了群眾參保繳費,節省了群眾的辦事時間和成本。”市社保局社會保險費征繳處處長李玉龍介紹,兩項險種的統一征繳也促進了基層經辦資源的優化整合,進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減輕了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壓力。
據了解,在繳費方式上,除各類學校的學生和托幼機構的兒童仍由所在學校或托幼機構組織代收外,其他參保居民可到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保障中心、村(居)民委員會進行繳費,也可通過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折)代扣代繳、“青島智慧人社”手機APP以及人社自助服務一體機自助繳費。其中,通過“青島智慧人社”手機APP,參保人不但可以自助繳費,還可以給親戚朋友代繳。
根據《通知》要求,各區、市可結合當地實際,分人群、分階段推進和拓展社會保障卡代扣代繳和“智慧人社”手機APP繳費,逐步實現通過一種方式、一個渠道統一征繳居民養老、醫療保險費,提高繳費的便民性。
市社保局還特別提醒廣大參保人員,應在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集中繳納2018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費,以免因繳費不及時影響社保待遇正常發放或享受。另外,2018年度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目前尚未公布,具體繳費工作待標準公布后實施。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珍梅
[編輯:乒乓]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