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下海“偷腥”鉆法網
近日,市北區檢察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對兩起在禁漁期、禁漁區進行海上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提起公訴。
6月16日凌晨3時許,山東海警二支隊艦船巡航至103漁區時,發現兩艘正在海上作業的漁船,經登臨檢查,發現船上有大量的漁獲物,當場將船長滕某某等人抓獲。海警繼續巡邏時,又查獲另外兩艘非法捕撈作業的漁船,并將船長姜某某等人抓獲。執法人員將查獲的四艘漁船及人員、涉案財物帶回審查。隨后,組織進行非法捕撈的船東代理劉某、李某某分別向公安機關投案。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劉某各自組織兩艘漁船出海進行海上非法捕撈作業,并分別聯系了船長、大副、漁撈長等人,進行具體分工。截至警方查獲時,共捕撈皮條魚18萬余公斤。據悉,這是市北區檢察院辦理的首起打擊破壞海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也是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有關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最新司法解釋后,我省辦理的首例海上非法捕撈水產品入刑案件。
記者 徐美中 通訊員 趙建
[編輯: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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