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政府掏錢為居民家庭上三險
受到意外傷害、家庭財產受損、家中被盜……政府均給予“賠償”。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關于在全市推行居民家庭民生綜合保險的指導意見》近日正式出臺,青島市從2017年起在全市實施為居民家庭購買民生綜合保險項目,目前已確定了保障對象、保險責任及最低賠償金額,每戶保費原則上不低于8元,并要求最遲于10月底前全面落實到位。
每戶保費原則上不低于8元
從2017年起,我市為全市居民家庭購買保障人身意外傷害、家庭財產和盜搶損失的民生綜合保險,提高城鄉居民防災減災能力和抵抗風險能力。民生綜合保險包含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和“盜搶險”,每戶保費原則上不低于8元。發生保險事故造成家庭財產損失或人身意外身故,可以獲得保險賠償。
最遲10月底前落實到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自2017年起在全市實施為居民家庭購買民生綜合保險項目,并列入年度市辦實事。為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市民政局會同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財政局、青島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聯合起草了《關于在全市推行居民家庭民生綜合保險的指導意見》,并于7月5日正式出臺并下發各區市。
據悉,《意見》中所提出的 “保險金額”均為最低限額,各區市應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合理、依法依規地招標確定最終保額。此后凡涉及調整保費的須報請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批。財政出資購買的其他商業保險項目可疊加享受。保險費由各區市財政安排,市財政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一定資金補助平度市、萊西市。
我市要求各區市于2017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項目招標采購,最遲于10月底前全面落實到位;同時要求承辦機構建立專門保險服務機制,成立專項服務團隊,開設理賠處理中心,出臺保險辦事指南,實施365天、24小時全天候接報案制度,優化理賠流程,簡化索賠手續,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理賠服務,確保群眾及時享受相關保險待遇。
建設“三位一體”新救助機制
居民家庭民生綜合保險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通過將商業保險引入政府公眾責任救助領域,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建立市場化災害事故、治安案事件救助補償機制,發揮保險的損失補償和輔助社會管理功能,形成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參與“三位一體”的新救助機制,對于增強人民群眾抵御風險能力,保障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為了盡快推行居民家庭民生綜合保險,我市明確了部門分工:市民政局(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起草完善政策制度;市綜治辦負責推動各區市治安領域家庭財產安全保險和盜搶險;各級公安機關根據職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居民家庭民生綜合保險的相關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做好資金保障;各級審計部門負責按規定對項目進行審計監督;青島保監局負責督促保險公司做好居民家庭民生綜合保險全程服務工作;各區、市政府和青島高新區管委做好實施方案制定、群眾理賠維權等工作。記者 吳帥 通訊員 顧傳富 宋培廷
為全市居民家庭購買民生綜合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保障對象:全市戶籍人員和持有居住登記憑證或居住證的外來人員
保險金額:每戶不低于20000元
保險責任:因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如自然災害、火災、爆炸等)身故的,或者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意外傷害身故的,或者意外傷害發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家庭財產保險
保障對象:全市行政區劃內的居民家庭(以住房記)
保險金額:每戶不低于20000元
保險責任:因火災、爆炸造成的家庭生活用房及室內附屬設施、室內裝潢、家用電器和文體娛樂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損失
盜搶險
保障對象:全市行政區劃內的居民家庭(以住房記)
保險金額:每戶不低于1000元
保險責任:因入室盜竊、搶劫造成的室內裝潢、家用電器和文體娛樂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現金、首飾;電腦、攝像機、照相機、手機、手表等損失
制圖 劉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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