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啟動經營性資產統一監管改革
記者從青島市財政局獲悉,為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建立規則統一、權責明確、規范透明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近日我市印發了《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改革方案》,明確了統一監管改革的基本原則、實施范圍、改革路徑、政策措施及改革時間表。
除市政府國資委及市政府授權的有關部門或機構外,其他市直部門、群團組織和事業單位今后不再履行企業出資人職責,原則上不再以各種名義投資設立經營性企業和經濟實體。統一監管實施范圍是指市政府國資委及市政府授權的有關部門或機構尚未統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企業國有資產,具體包括市直單位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等各類國家出資企業以各種形式出資所形成的權益。
按照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改革過程中將分類甄別,理順產權關系,通過產權劃轉、改制退出、關閉注銷、委托管理等形式,推動企業人、財、物、管理等與市直單位脫鉤,促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
改革將依法保障職工合法勞動關系和權益。加大財政保障,對統一監管改革中產生的國有產權轉讓收入等可統籌使用于職工安置等。產權劃轉企業要在改制方案獲批后3個月內,完成企業產權劃轉手續。改制退出的企業要在改制方案獲批后6個月內到產權交易市場公開掛牌。關閉注銷的企業要在改制方案獲批后12個月內完成注銷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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