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因酒駕曾被拘4個月 不長記性再犯男子再被拘
常言道“吃一塹、長一智”,酒駕被查一次應該長記性了,可就是有人仍然心存僥幸,鋌而走險。2014年9月因第一次醉酒駕駛被膠州交警大隊查處,然而駕駛員孫某卻沒有吸取教訓。2017年5月14日,他再次因飲酒駕駛被膠州交警大隊查處,這次等待他的是行政拘留15天、2000元罰款的處罰。
近日來,膠州交警大隊采取靈活多樣的執勤方式,不斷加大對酒駕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持酒駕整治常態化、零容忍。5月14日,膠州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膠平路路段查處酒駕時,一輛灰色小型客車見到民警躲躲閃閃,有要掉頭的跡象。民警立即示意將車停下,經現場酒精呼氣檢測,其酒精含量26mg/100ml,該男子因當時無法提供駕駛證,遂將其帶到中隊,民警迅速通過交管綜合平臺進行查詢,發現孫某在2014年9月曾被膠州交警大隊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刑拘4個月。然而,孫某并未把上的處罰放在心上,依然我行我素,肆意違法。經了解,孫某在市區開了一家店,中午與朋友在一起喝酒一直喝到下午三點多,尋思這個時間是不會碰到交警的就準備駕車回家休息,沒想到回家路上碰到交警被查獲。
目前,違法駕駛人孫某,對二次飲酒事實供認不諱,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孫某將面臨行政拘留15天并處罰款2000元的處罰,孫某面對這樣的結果,心中感到懊悔萬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震 通訊員 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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