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山東檢察機關依法決定對孫福堅立案偵查。
近日,經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青島藍谷管理局原副局長、黨委委員孫福堅(副局級)以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此外,淄博市張店區檢察院立案偵查并提起公訴的淄博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民政司法辦公室原主任、調研員張方勝(副縣級)涉嫌受賄案,經張店區法院依法審理,一審以犯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張方勝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宣判后,張方勝未上訴,檢察機關不抗訴,現判決已生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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