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十個全國交通安全日,李滄交警出動警車4輛,拿下5名酒司機。這些酒司機中,有被查到后想要逃離現場的,在民警的攔截下,這位酒司機沒能順利逃脫,其中還有一位酒司機,竟然是代駕人員,他喝了酒還為別人代駕……
想要逃跑?沒門
12月2日21時30分,李滄交警在永平路邢臺路設崗開展夜查,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車輛距整治點50米處突然拐進小區 ,民警立刻用對講機呼叫埋伏在小區里的協警進行攔截。攔截后該駕駛員情緒非常激動,并且言語中帶有酒氣,一直在說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但駕駛員的異常行為卻暴露了自己。經酒精呼吸測試儀測試 ,駕駛員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為65.6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同時他也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滿12分,吊銷駕駛證6個月的嚴重處罰。
事后駕駛員于某對自己喝酒開車并拒絕配合的行為感到十分后悔,抱著僥幸心理以為會逃過檢查,沒想到終究落入法網。談到12月2日是全國交通安全日,駕駛員于某感慨萬分,連連稱道自己不應知法犯法,并保證自己以后絕不酒后駕車。
22時10分,一輛銀色別克牌轎車沿黑龍江中路由南向北至規劃六號線路口,看到民警路查時左右躲閃,民警立即將其控制,例行檢查時發現其滿身酒氣,民警隨即對其教育并對其進行毒、酒同測 。經測試 ,其呼吸中酒精含量 76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代駕人員竟然也敢喝酒
21時38分許一輛懸掛著魯BG38××白色奧迪牌轎車沿金水路東向西方向行駛至金水路與棗園路口檢查點,民警對該車駕駛員進行例行性檢查,發現駕駛人張某有酒味,現場呼氣測試酒精含量為56.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發現該駕駛員竟然為代駕人員,將通知相關部門進行進一步處理 。同時,他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記滿12分、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和駕駛證由A2降到B1B2的嚴厲處罰。
22時30分,一輛銀灰長城牌轎車魯BG10××沿黑龍江中路由南向北至規劃六號線路口,看到民警路查時躲閃,民警例行檢查時發現其滿身酒氣,立即將其控制。民警隨即對其教育并對其進行毒、酒同測。經測試,其呼吸中酒精含量79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其違法行為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當事人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后悔,等待他的將是嚴厲的處罰。
22時40分,民警在金水路與棗園路口設置夜查崗位,22時7分,王某駕駛懸掛著魯B9B6××號黃色大眾牌轎車沿金水路東向西至路口,執勤民警對其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王某身上有一股比較重的酒氣,現場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其呼氣測試酒精含量47.3mg/100ml。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方文 李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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