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青島市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在保障和改善困難群眾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日前,青島市政府下發《關于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稱《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慈善事業政策法規體系、全民參與的慈善捐贈救助體系、陽光透明的慈善運行自律體系、依法行善的慈善工作監管體系,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救助能力明顯增強,志愿服務廣泛開展,評估監管有效落實,慈善事業對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體系形成有力補充,努力推動我市慈善事業步入全國前列。
《意見》明確了六項目標任務:
積極開展公益創業投資活動,推動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支持慈善組織開展活動,支持彩票公益金用于慈善項目;
全市每10萬人擁有公益慈善組織數量不少于4家;
慈善捐贈服務體系完善,捐贈平臺方便多樣,全市社會捐贈總額占GDP的比例達到0.05%;
慈善監管體系健全,慈善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開展慈善活動規范有序、公開透明,慈善組織公信力高,與社會形成良性互動;
志愿者招募注冊、教育培訓、志愿服務記錄、時間儲蓄、星級評定、績效評估、激勵等制度健全,全市注冊志愿者人數占城市建成區常住人口比例達到10%,慈善義工占志愿者比例達到40%,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務時間平均達到24小時以上;
慈善文化建設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整體規劃,并列入文明創建活動考評體系,慈善文化廣泛普及,慈善城市創建走在全國前列。
《意見》提出了四項重點工作:
一是培育發展各類慈善主體。優先發展扶貧濟困類慈善組織,重點培育城鄉社區慈善類社會組織,推動建立全市性和區域性聯合型慈善組織以及支持類、服務類、評估類等慈善行業性組織,探索捐贈知識產權收益、技術、股權、有價證券等新型捐贈方式。
二是加強慈善宣傳引導和設施建設。完善經常性社會捐助網點建設,以社會化為導向,推進慈善超市建設,形成覆蓋城鄉、功能多樣、充滿活力、運行規范的慈善超市救助網絡。
三是建立健全政策體系。重點健全社會救助與慈善資源對接機制、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落實慈善稅收優惠政策、建立社會支持制度、完善慈善培養機制和志愿服務機制,每年3月5日和12月5日為全市慈善志愿活動日。
四是加強慈善活動監管。加強慈善組織自我管理和政府部門監管,依法規范募捐行為,強化慈善活動信息公開和社會輿論監督,嚴格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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