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搬遷現場
23日上午,市南區人民法院集中執行力量,對團島碼頭一處租賃合同到期后拒不騰交場地的某游艇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實施強制搬遷。當天上午9時30分,市南法院執行法官到達執行現場。游艇公司法定代表人接到場地看管員通知后隨即到場,但因其與申請執行人溝通后沒有達成共同意見,且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法院遂決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在涉案碼頭所在地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及多家媒體的監督見證下,執行法官認真清點場內游艇、工程車輛等物品,造冊登記后裝車轉移,將涉案碼頭騰出,轉交給了申請人。歷經6個多小時的不懈努力,執行工作順利結束。
據了解,2008年6月,某污水處理廠與游艇公司簽訂租賃協議,約定由游艇公司承租碼頭,租賃期限3年,每年支付8萬元租金,并負責碼頭的維護修整工作。但游艇公司沒有按期支付租金,在租賃期滿后繼續占用非法經營至今,并對碼頭造成嚴重破壞,給污水處理廠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嚴重危及??看暗陌踩N鬯幚韽S無奈將游艇公司訴至法庭,法院經審理后判決:被告游艇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租金并將碼頭騰交給原告污水處理廠,將場地內的游艇、移動板房、鏟車、沙土等物清空。
判決生效后,游艇公司未履行義務,污水處理廠向市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5年7月,執行法官到涉案碼頭勘查現場并張貼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隨后多次通知被執行人游艇公司及時履行義務,但游艇公司一直未出面解決問題,并繼續將大量建筑垃圾、沙土及廢棄游艇、工程車輛等堆放于碼頭。后法院將游艇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其仍拒絕履行義務。2016年9月,執行法官到碼頭張貼強遷公告,再次通知游艇公司于15日內自行騰交碼頭并將場地內的物品清空,但其不但不履行義務,還對污水處理廠的負責人進行恐嚇威脅。據此,市南法院采取了上述的強制執行措施,切實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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