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定于2016年11月14日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防空防災警報試鳴演練,請廣大市民在上午10:00-10:20警報發放中,注意聽辨預先警報、空襲警報、解除警報和災害警報信號。
一、防空警報音響信號的發放程序及信號規定
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時間3分鐘。
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時間3分鐘。
解除警報:連續鳴放3分鐘。
二、災情警報音響信號的發放程序及信號規定
鳴15秒,停10秒,再鳴放5秒,停10秒,反復3遍為一個周期,時間2分鐘。
三、試鳴時,四種警報信號之間間隔3分鐘。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9日
相關背景
青島市作為國家人民防空重點城市,確定每年組織一次防空警報試鳴。戰時城市防空警報的發放,由當地負責防空作戰的最高指揮機構確定,平時在遭遇特大自然災害或事故災害時,經市政府批準可利用防空警報設施在局部地區發放災害警報信號。青島市人民政府確定,每年的11月14日為青島市防空警報試鳴日。
1897年11月14日,德國在膠州灣登陸并侵占青島,選擇這個日子試鳴警報,目的是警示市民勿忘國恥,居安思危,強我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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