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記者 李珍 鮑福玉
10月28日下午,在膠州法院執行局發生了令人震驚的一幕:為抗拒法院執行,被執行人宋某某竟在法官的辦公室里吞下了打火機!
2012年夏天,膠萊鎮農民宋某某因為種玉米的瑣事與吳某某發送沖突,并將吳某某打傷。吳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經法院審理后,判令宋某某賠償吳某某經濟損失14000余元。因宋某某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吳某某申請立案執行。
10月28日下午,執行法官冒雨前往膠萊鎮,將正在家中看電視的宋某某拘傳到法院。讓人意想不到的是,被執行人宋某某到法院后不但拒絕履行義務,反而打起了抗拒執行的歪點子,趁法官不備,將藏著身上的打火機直接吞到肚里,頓時難受得滿頭大汗。為確保宋某某的人身安全,執行法官馬上將宋某某送到醫院救治。經過醫生檢查診斷,宋某某可以通過正常的排泄將打火機排出體外,不會發生其他傷害。鑒于這種情況,執行法官仍然對被執行人宋某某進行了十五日的司法拘留。宋某某這種自討苦吃的“小聰明”終究沒有得逞。
據悉,膠州法院還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深入推進“執行利劍”行動,嚴肅懲處虛假訴訟、隱匿、轉移財產、暴力抗拒等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推動形成嚴厲打擊“老賴”的強大聲勢,努力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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