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黃島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提起公訴。
今年25歲的陳某是黃島區人,也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村老實人,平時在一家駕校當教練,閑時養雞補貼家用。2015年初,無事的陳某又在琢磨如何掙錢,不知不覺溜達到村里一排摞房門前的空地上,如此閑置土地讓陳某頓覺浪費,他立馬想到利用這塊空地弄些種子育苗喂雞。2015年2月的一天,陳某專門來到大集上,碰到一個賣大煙油子(罌粟)的老頭,老頭說:“大煙油子發芽能育很多苗,而且還肯活,大煙殼里面種子多,也便宜。”老頭的話說到了陳某某的心里,于是他就花兩元錢買了一個大煙殼,將里面的種子灑在空地上,在陳某某的辛勤培育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970余棵幼苗就長了10-20公分,看著長勢這么好的幼苗,陳某心里涌著一絲絲的成就感。可是這成就感還沒持續多久,警察就找到了他家。原來是有村民舉報陳某非法種植罌粟苗。經過公安機關技術鑒定,陳某種植的植株中含有嗎啡、可待因、罌粟堿成分。
在接受檢察機關訊問時,陳某感覺十分冤枉,“我不知道種植這個是違法的,我知道大煙是毒,可我就是圖便宜買了一個大煙殼子,沒想到闖了大禍!”最終,陳某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辦案檢察官指出,陳某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351條規定,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同時,檢察官提醒大家,如果因為不知情已經種植了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應及時自動鏟除,否則有可能因構成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
(青島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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