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島區張家樓鎮男子孫某不思悔改,6年前醉酒騎摩托被查獲后拘役三個月,這次又醉酒駕駛摩托車撞上路邊電線桿身受重傷,入院治療一個多月后出院,孫某不僅花費了近十萬元的治療費,還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黃島警方移訴至檢察機關,將面臨6個月以下拘役。
3月27日,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名男子騎摩托車在黃島區張家樓鎮一處村莊的道路上發生單方事故,撞在路邊的電線桿上,男子看樣子受傷嚴重。民警接到報警迅速到達現場,一輛無牌的黑色摩托車撞到電線桿后掉到路邊溝中,溝邊一片血跡,受傷的中年男子已被120急救車送到了醫院。事故處理民警趕到醫院調查情況,男子頭部顱骨骨折,已昏迷不醒,民警察覺到該男子滿身酒氣,有酒后駕車的嫌疑,隨即抽出了血液檢驗乙醇含量。
男子經治療醒來后,民警經詢問得知,騎摩托車男子孫某家住黃島區隱珠辦事處,目前四處務工,在張家樓某村里租房居住,平時每天中午都有“喝上兩杯”的習慣。當日正逢周末,工地休息,孫某 “按照慣例”中午在出租屋內喝了三杯白酒,隨后騎著摩托車出門到村頭的小超市買香煙,返回途中酒勁上頭,腦子里一片空白,身體不受支配,撞向了路邊的電線桿,醒來后發現自己已躺在了醫院里。
后經檢測,孫某體內血液中乙醇含量為311.3mg/100ml,超出醉酒駕駛標準近3倍,屬醉酒駕駛。民警還驚訝的發現,孫某曾在2010年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這一次,孫某是第二次醉酒駕駛,結果發生了交通事故,雖然撿回了性命,但卻要花費巨額的醫療費,還要負刑責。孫某萬分后悔,稱自己不長記性,代價慘重。
8月30日,身體已經恢復良好的孫某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黃島警方移訴至檢察機關,將面臨6個月以下拘役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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