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趙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3月1日6時許,被告人趙某駕駛車輛沿山東路北向南行駛至萬象城附近時,超速駛入萬象城門前人行道,將行人顧某某當場撞死。根據司法鑒定,事故發生時趙某行駛速度為125-133km/h,行人顧某某因交通事故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被告人趙某后被抓獲,3月14日經市南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趙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趙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表示認罪。
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鑒于案發后被告人因傷被送至醫院救治,醒來后能夠如實供述案發事實,從未出現過拒不認罪、翻供的情況,存在坦白情節,有較好的認罪、悔罪態度,并愿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的損失,建議法庭從輕、減輕處罰。
因法庭需要對有關證據進一步調查核實,本案未當庭宣判。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記者 張曉鵬
事件回顧:
2016年3月1日清晨,青島市市南區萬象城門口發生一起慘烈交通事故,一輛黑色轎車沖向人行道,撞上行人致其死亡。3月2日凌晨@青島交警發布消息稱,肇事司機趙某被當場控制,經檢查排除其酒駕毒駕嫌疑。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青島交警在微博中通報:3月1日6時許,在山東路閩江路路口,趙某(男,37歲,青島本市人)駕駛魯BD07V9號牌轎車,沿山東路北向南行駛至閩江路口時,急速沖向山東路西側人行道,致使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行人顧某某(男)當場死亡,機動車嚴重受損。
交警市南大隊事故科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到現場,當場控制肇事嫌疑人趙某。及時提取血樣及尿樣。
經檢查,排除其酒駕,毒駕嫌疑,目前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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