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5日晚高峰,即墨交警大隊岙蘭路中隊執勤民警在煙青路與振華街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未懸掛號牌的白色JEEP型號的吉普車由南向北急速行駛。因是下班高峰期,路上車多人多情況非常危險,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
該車駕駛員非但不停反而加速闖過紅燈沿煙青路向北行駛,民警馬上用對講機通知下一路口執勤民警進行堵截,因晚高峰車流量較大,該車被前方車輛擋住,該車的駕駛員見無路可逃,只好棄車逃跑了。隨后趕到的民警將該車查扣。通過車輛的相關信息查出該車原車牌為魯B5C9XS,車主叫候某某(男,26歲,即墨市金口鎮人)。
8月8日,該車主候某某到岙蘭路交警中隊處理時道出了實情,自己就是當天開車的駕駛員,因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又故意沒懸掛車輛號牌,怕被交警處罰,所以才選擇駕駛車輛逃跑。經民警通過執法記錄儀核對,當天駕駛該車輛的就是候某某。根據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候某某因無證駕駛罰款1000元,沒懸掛號牌罰款200元的處罰,候某某還將面臨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半島記者 尹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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