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中院集中公布第22批1680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1339個,法人或其他組織341個。本次公布的名單為截至7月26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可登錄市中院網站(http://qdzy.sdcourt.gov.cn)“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動態查詢。
李某某與被執行人谷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膠州法院于2014年6月12日作出民事調解書,谷某某欠李某某貨款20萬元,于2014年6月19日前償還10萬元,于2014年9月1日前償還5萬元,于2014年12月30日前償還5萬元。谷某某沒有按調解規定的時間履行法定義務,膠州法院執行局通過司法查控系統查出谷某某的銀行開戶情況,谷某某在銀行開立了40余個賬戶,但賬戶余額合計不足600元,無款項可供執行。通過調查走訪,承辦法官了解到谷某某在北京從事建筑工程工作,具有履行能力但是拒不履行還款義務,且因工作需要,經常需要搭乘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到外地工地考察。了解到該情況后,膠州法院將谷某某納入失信人員名單。被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后,被執行人無法購買高鐵票,直接影響日常工作。迫于各方面的壓力,谷某某主動聯系法院承辦法官要求償還欠款。
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中院已集中公布22批共32470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26830名,法人或其他組織5640個。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2513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2291案,另有834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864個,執結標的總額46172.85萬元。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記者 趙黎 通訊員 劉光遠 孔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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