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青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通過青島政務網、青島文明網、青島市政府法制網予以公布,公開征求社會意見。不給救護車讓路會被重罰,禁止車窗拋物、不能遺棄寵物、按時上門看望老人等都出現在條例中。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趙黎
《青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公布反饋截至7月12日
熱情幫人指引道路
草案中,公共場所文明行為基本規范包括使用禮貌用語和普通話,不爭吵謾罵,不在公共場所場館大聲喧嘩;等候服務時依次排隊或者按照呼叫等候,使用電梯時先下后上,乘坐自動扶梯時靠右側站立,上下樓梯時靠右側行走;衣著得體,不故意袒露身體,不使用不文明動作;遵守禁止吸煙規定;不隨地便溺、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涂亂畫亂貼,不損壞公共設施、花草樹木;愛護動物,飼養寵物不妨礙他人生活和社會環境,不虐待、遺棄飼養的寵物;文明祭掃,不隨意焚燒拋灑喪葬祭奠物品;不在禁止區域露天燒烤;友善待人,熱情幫助他人指引道路;當老年人等他人出現傷病或者處于其他生命健康危險狀態時,在能力范圍內予以救助;法律法規和文明公約中明確的其他文明行為基本規范。
規范有序停放車輛
駕駛機動車時,不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經過人行橫道禮讓行人;不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規范有序停放車輛,不將車輛停放在消防通道或者妨礙他人通行的區域;駕駛人和乘車人不向車外拋灑物品。駕駛非機動車,不違反規定進入機動車道和人行道行駛,不違反規定載人載物。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尊重駕乘服務人員,不影響駕駛員安全駕駛,依次序先下后上,主動為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乘客讓座,不投放殘破錢幣,不躺臥或者將隨身物品放置于座位上妨礙他人乘坐。
自覺參與植樹護綠
節約糧食,在外就餐時適量點餐,不剩飯菜,剩余打包;節約水、電力、燃油、天然氣等資源,自覺減少廢氣、廢水等各類污染物排放;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保護生態環境,自覺參加植樹護綠等活動。文明上網,不編造、傳播虛假信息,不發布、傳播低俗淫穢信息,不發布、傳播損害他人合法權利的信息,不購買明知是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商品。旅游觀光時應當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愛護文物古跡、花草樹木、公共設施,不隨意刻劃、涂寫、損壞;旅游經營者在旅游合同中應當規定文明旅游的具體內容。
經常上門看望老人
鄰里之間團結互助,合理使用公共空間和設施,不高空拋物,不侵占共用部位,不堵塞消防通道。進行室外文體活動、露天表演等時,合理使用場地、設施和音響器材,不影響他人休息、學習。家庭成員之間應當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諧相處,平等相待,培育良好家風,倡導鄰里和睦。家庭成員應當尊重老年人,主動贍養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父母等監護人應當正確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對家庭成員中的殘疾人應當履行扶養義務,并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增強自立能力。
尊重鼓勵見義勇為
鼓勵見義勇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見義勇為行為,尊重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法表彰和獎勵見義勇為人員,在需要時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因見義勇為受到人身傷害的,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予以救助。見義勇為的被救助人主張其損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或者主張救助人在救助過程中未盡合理限度注意義務加重其損害的,依法承擔舉證責任。鼓勵無償獻血和自愿捐獻造血干細胞、遺體及遺體器官;醫療機構及相關醫務人員應當對捐獻者遺體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學處理,尊重捐獻者的尊嚴。無償獻血者個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可以在血液使用方面,依法獲得優先、優惠待遇。
志愿者可優先獲服務
鼓勵和支持志愿服務活動,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的,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支持;鼓勵學校將志愿服務記錄納入學分管理或者學生檔案管理。推動建立各類志愿服務組織,拓寬志愿服務領域;建立志愿服務時間儲蓄制度。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給予表彰和獎勵,有困難時可以申請優先獲得志愿服務。
招聘優先錄取模范
獲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等榮譽稱號,或者文明行為受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記入個人檔案或者個人信用記錄,并納入青島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受表彰人員自愿放棄的除外。鼓勵有關單位在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等先進人物。
下列行為依法重罰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應當勸阻其工作或者營業場所內的不文明行為,從事物業服務、保安服務的企業應當勸阻服務區域內的不文明行為;對發現的不文明行為屬于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通知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并協助取證。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從重處罰:
●不主動避讓正在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的;
●行人不聽從交警、協警及公共文明引導員的勸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
●嚴重影響公共交通工具駕駛員安全駕駛的;
●亂貼亂涂小廣告,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和居民生活環境的;
●損毀公共綠地,或者占用公共綠地種菜、停車等的;
●車輛或者其他物品侵占公用部位,堵塞消防通道,或者長時間在公共區域放置報廢車輛的;
●以威脅、侮辱、故意傷害等方式攻擊不文明行為勸阻人的;
●其他嚴重違反文明行為規范,造成不良后果及惡劣社會影響,依法應當處罰的。
請你提意見和建議
市民如果有意見和建議請于7月12日前反饋青島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督查處或者青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二處。
青島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督查處,地址:青島市閩江路 7號,郵編:266071,郵箱:qdswmb@163.com。青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二處,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17號,郵編:266071,郵箱:faguier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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