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紅工友佩戴的金首飾,想買又沒有錢,無意間偷窺到工友的銀行卡密碼。于是,趁工友在車間熟睡時,發(fā)現(xiàn)公司衣櫥間無人,便偷偷將衣櫥間內錢包里的銀行卡偷走,連續(xù)兩次將卡上的3500元現(xiàn)金盜刷,最終民警將其抓獲。日前,膠州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判處被告人拘役二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在膠州中云街道辦一企業(yè)打工的王女士報警稱,她去銀行取錢時,才發(fā)現(xiàn)放在錢包里的銀行卡不翼而飛,嚇得她趕緊撥打銀行電話掛失,而卡里的3500元存款也被盜刷一空。這些錢是她攢了兩個月的工資,原打算回家給父母買些禮物,現(xiàn)在銀行卡被人盜刷,連回東北老家的錢也沒有。銀行卡一直放在錢包里,錢包放得好好的,而銀行卡卻不見了,她懷疑是身邊的工友給偷走了,但苦于沒有證據(jù),只好撥打電話報警。
當?shù)鼐皆谡{查中發(fā)現(xiàn),王女士的銀行卡分兩次,在杭州路一家銀行被取走3500元錢,根據(jù)銀行的監(jiān)控,很快查出盜刷銀行卡的是女工友李某。在鐵的證據(jù)面前,李某很快交代了盜竊工友銀行卡的全過程。原來李某看到一些工友佩戴金首飾非常眼饞,想購買又沒有錢。一次偶然的機會,偷窺到王女士的銀行卡密碼,便記在心里。事發(fā)當天,看到王女士在車間睡覺,衣櫥間沒有上鎖,見旁邊沒有人,打開王女士錢包發(fā)現(xiàn),只有幾十元的現(xiàn)金,便偷偷將銀行偷走,將卡里的3500元取走。
法官在審理中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因被告人李某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李某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積極退贓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被告人李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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