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北大隊事故科民警肖振民在處理一起機動車車損事故過程中,在肇事司機拒不配合的情況下,通過細致調查取證,依法公正認定事故責任,協調事故全責車輛的單位積極做好損害賠償工作,依法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其挽回了經濟損失。其認真履職、執法為民的工作作風使事故當事人深受感動,受到了市民的高度贊譽。
2016年5月20日8時38分,市民劉慧駕駛轎車與一輛大客車在遼陽西路與勁松五路發生交通事故。發生事故后,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民警肖振民接報警后,立即趕到現場展開調查及勘查工作。通過細致調查和調取監控、行駛記錄儀等相關證據材料,依法認定大客車違法變更車道,應負事故全部責任。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肇事大客司機極不配合民警調查和處理工作。事后,肖振民本著高度的責任心,對當事人劉慧及時進行了回訪,在了解到肇事司機拒不賠償,受害人求償無門的情況后,及時將相關情況向事故科負責人進行匯報,并主動協調交通肇事車輛所屬單位,依法對劉慧進行了經濟賠償。
當事人劉慧及家人對此非常感動,2016年5月26日下午,劉慧的媽媽專程來到事故科,將一面繡有“人民交警系百姓、是非分明好楷模”的錦旗送到事故科侯統宇副科長手中。其表示,以前認為交警就知道罰款扣分,通過這件事對交警的工作有了非常正面的認識。
(半島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王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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