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市人社局聯合市財政、市安監、市衛計委、市總工會等部門在青島汽車東站舉行青島市工傷預防試點工作啟動儀式。我市作為全國工傷預防工作試點城市,此項工作的開展,標志著我市工傷保險工作進入到預防、補償、康復并舉的新階段。
工傷預防、康復和補償是工傷保險制度的三大功能。對于職工本人及其家庭來說,工傷留給他們的將是永遠的傷害,只有從源頭上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才是工傷保險工作的最終目標。我市開展工傷預防試點工作就是
要采取有效措施,強化事前的積極預防,促使用人單位落實工傷保險政策及安全生產措施,從源頭上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從根本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實現由 “傷后保障”向“提前預防”的轉變,從而促進企業發展和社會穩定。
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增長三倍
我市工傷保險起步于1995年,特別是2004年1月1日《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來,我市工傷保險制度取得長足的進步和發展。首先參保人數大幅度提高,自2004年《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來,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市工傷保險的參保人數已經達到了239.7萬人,比工傷保險條例實施前58.9萬人增加了180.8萬人,增長了3倍,參保單位由2003年底的1.6萬戶增加到目前的9.7萬戶。
其次工傷職工待遇水平不斷提高。自2004年《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來,截至2015年12月,有10.2萬人享受工傷待遇,共支付待遇25.5億元。連續七年調整1至4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全市企業1-4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由2003年底的月人均762元,增長到目前的2533元,平均年增長13%;供養親屬撫恤金月人均256元,增長到目前的901元,平均年增長12%;生活護理費月人均由413元,增長到目前1496元,平均年增長12%。 2015年我市一次性工亡補助金達到了57.7萬元。
同時,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建立了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發放的一條龍的服務體系,截至2015年12月,累計為10.2萬人進行了工傷認定,受理了勞動能力鑒定及傷殘鑒定4.8萬人次。在確保工傷職工發放待遇的同時,我市還建立工傷康復制度,共為3278名工傷職工進行工傷康復,共支出康復費用9447萬元,有效康復3213人,有效康復率達到98%,促使工傷職工回歸社會。
政策創新 推進工傷制度公平合理
近年來,我市持續推進工傷保險政策、管理、服務的創新。為了推進工傷保險制度的公平合理,我市不斷創新政策。一方面我市制定了涵蓋工傷保險各個方面、較為完備的工傷保險政策,陸續制定出臺或完善了《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配套政策,形成了完善的市級統籌管理政策和工傷保險擴面政策體系。目前,我市工傷保險制度已實現了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個體工商戶工傷保險政策職業人群的全覆蓋。
另一方面圍繞政策空白點創新政策,在上級部門沒有政策規定的情況下,主動協調物價部門配合,取得市政府授權,經科學測算明確了試點機構工傷康復項目的統一最高支付限額,制定我市的工傷康復項目目錄,改變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康復機構協商確定費用的辦法。明確對派遣制人員統一按照實際用工單位的行業風險細化繳費費率,使派遣公司繳費義務和權益享受相對等,有效督促單位加強工傷預防。
此外,圍繞職工的訴求點創新政策。探索建立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和診療項目目錄,把工傷救治所必需的227項檢查化驗項目以及治療牙齒等診療項目,納入基金支付范圍,有效減輕企業和職工負擔。
管理創新 確保工傷保險有序運行
為確保工傷保險工作安全有序運行,我市還不斷創新管理。首先以增強規范性為重點創新工傷認定工作。制定工傷認定工作規程,編制全市統一的工傷認定法律文書,使用統一的工傷認定信息網絡系統,實現全市工傷認定程序的統一規范。實行重大工傷事故現場勘查,建立疑難案件聽證調解制度、系統內典型案例研討制度、與法院法制辦合議制度,不斷提高司法、復議和行政部門對認定標準把握的一致性。
其次以提高專業性為重點創新勞動能力鑒定。組織制定《職工非因工傷殘或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操作指南》。建立550多名醫學專家組成的鑒定專家庫,采取資深專家授課和“案例分析+互動點評”等方式組織輪訓,制定專家工作規范,實行專家隨機限次抽選、專家使用情況記錄等辦法,努力提高鑒定專家的鑒定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素養。實施“兩檢三評一合議”和“內審”制度,即鑒定專家背靠背兩次體檢評審,兩組專家評審意見一致、確定鑒定結論;不一致,由第三組專家進行第三次鑒定評審,如第三組專家仍不一致的,組織專家組合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意見;專家評審后鑒定結論作出前,對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審查,最大限度減少人為干擾。
最后以增強安全性為重點創新工傷待遇撥付工作。建立工傷待遇發放與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環節環環相扣的待遇發放網絡系統,各環節之間相互制約,待遇發放自動生成,所有操作網上留痕,基金流向實現網上監控。加強工傷醫療管理,實行日常病歷審核和醫學專家審核相結合的醫療費審核機制,日常審查、專項稽核和網絡監控相結合的監管模式,項目結算和按病種結算相結合的結算模式,探索使用工傷保險門診專用病歷。推行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備案管理,康復機構把能承擔的康復項目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后方可納入結算,實現康復費用支出的精細化管理。
服務創新 實現為民辦事高效便捷
為實現為民辦事的高效便捷,我市工傷保險還不斷創新服務。一是實行網絡化服務。建立工傷保險網絡服務平臺,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撥付使用統一的業務信息系統,實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協議服務機構的聯網結算,工傷職工在全市任何一家協議服務機構都能得到及時救治,并即時就地結算。開辟工傷認定網上申報通道,解決了企業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提報工傷材料的后顧之憂。
二是提供快速化服務。推行工傷快速認定辦法,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雙方無爭議的傷亡事故,快受理、快調查、快認定、快送達。實施勞動能力鑒定提速計劃,開通勞動能力鑒定綠色通道,對于高危重病人員,優先安排鑒定、快速下達結論,職工平均40天左右就能拿到結論,比規定的時間縮短了20天。
三是開展人性化服務。創新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送達模式,實現鑒定結論由郵政局直接打印并郵寄送達。實行工傷保險待遇的社會化發放,把1-4級人員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待遇,改為委托銀行直接發放到職工手中,避免企業和職工來回奔波之苦。
整合資源
提升工傷康復服務能力
近年來,我市合理布局,整合資源,提升工傷康復服務能力。制定工傷康復管理辦法,明確工傷康復機構的布局和標準,建立工傷康復機構評估準入機制。 2006年以來,采用購買服務、協議管理的方式,選擇本市具有康復技術特色優勢的醫療機構承擔康復服務。利用企業經營機制靈活自主的特點,加強與青島港集團合作,成立了青島市工傷康復中心。通過合理規劃,整合資源,形成了以綜合康復機構為主體、專科康復機構為補充、優勢互補、相互協作的全市工傷康復服務體系。
努力加強對各工傷康復機構的扶持,積極推動各康復機構加強康復技術交流研討,開展國際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德國法定工傷保險同業總會主席、東盟十國勞工部門和香港勞工處等多次來我市考察交流工傷康復工作。積極鼓勵引導各康復醫療機構用世界眼光引進康復設備、國際標準培養專門人才,自覺提升康復治療技術水平。市工傷康復中心投資1000余萬元,購置康復設備380余臺件,市康復中心二期目前已投入建設,全市現有工傷康復醫護人員240余人,其中碩士達到8%,本科人員占30%,康復技術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全市工傷康復服務能力不斷提升。
早期介入
推進工傷職工早期康復
大膽嘗試,早期介入,推進工傷職工早期康復。積極推進工傷職工早期康復治療,讓職工盡可能早地在康復的最佳 “黃金期”進行康復,開展工傷康復早期介入試點,實現工傷治療和康復無縫對接,提高康復效果。在工傷認定階段,安排專人篩選出醫療救治期基本結束、具有康復價值的職工,引導進入康復機構。對工傷職工的傷殘機能進行評價和量化,對評定需要康復的,由康復機構將康復評定結果、康復治療計劃、預期康復療程和康復治療費用報經辦機構和鑒定機構備案,便可即時開始康復。根據數據統計,自實行工傷康復早期介入機制,工傷職工平均外傷康復時間比非早期介入提前56天,康復療程平均縮短82天,功能障礙康復程度提高50%,康復治療費降低33%。早期介入機制在使工傷職工能盡早得到康復治療的同時,又加強了對康復機構的質量管理,激活了康復機構的積極性,實現了早康復、速見效、快恢復、早出院的目標。
嚴格監控
實現康復事業健康發展
精確管理,嚴格監控,實現工傷康復事業長遠健康發展。加強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入口管理的精細化,實行工傷康復項目準入標準和備案使用制度。根據工傷康復項目的項目內涵、臨床意義、適應范圍和質量標準,把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分為三類管理,即基礎類、審批類和審查類,并規定了各類項目的軟硬件準入標準。實行康復項目備案制,康復機構承擔的康復項目需要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后,方可納入康復項目結算,有效規范康復機構的康復診療行為。在日常協議管理中,堅持對接診、康復、結算等各環節實行嚴格監控和管理。實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康復機構聯網結算、即時結算,實現對工傷保險基金流向的網上監控。經辦機構對康復機構上傳的每一筆康復費用及時審核,嚴格把關,對違規費用堅決追繳,嚴肅查處,責任到人。定期組織實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督促整改,嚴肅處理。
指導工傷康復機構加強內控,建立獨立的康復財務管理制度,設置專人負責康復申請單和工傷醫療處方管理,設置專用門診收費窗口等。精確管理和嚴格監控促進了工傷康復的合理檢查、有效康復、規范結算。
我市大幅下調工傷保險費率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統一部署,經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用人單位分類行業基準費率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規定的行業分類,一類至八類分別按照該行業用人單位工資總額 (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基數為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0.2%、0.4%、0.7%、0.9%、1.1%、1.3%、1.6%、1.9%執行。
本次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是參照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將原來的按三類行業風險調整為八類行業風險,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基準費率。本次調整涉及用人單位(含機關事業單位)90960戶,參保人數216.2萬人。通過這次費率調整,我市工傷保險平均繳費費率整體下降0.33%,降幅達33%,2016年可為用人單位減輕負擔2.74億元,有效地保障了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更好地促進用人單位的可持續發展。王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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